招标
营口市岫水线(杨房至岳州段)修复养护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营口市岫水线(杨房至岳州段)修复养护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4/4/22】【我要打印】 | ||||||||||
营口市岫水线(杨房至岳州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岫水线(杨房至岳州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营口市岫水线(杨房至岳州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73号)批准,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资金,建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营口市岫水线(杨房至岳州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省道岫水线营口市大石桥市境内。路线起于杨房,终于岳州,设计桩号为K93+123.375–K97+040.811,全长3.917公里。 2.2计划工期:1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路面养护主体部分9月30日,附属设施10月30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结构、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4投标保证金:6万元,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7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后,请投标人于2024年5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 4.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文件不予开启。 5.4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5.8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yingkou.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yingkou.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孙女士 地 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79号 电 话:0417-2832776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 79 号 邮政编码:115000 联 系 人:佟先生 联系电话:0417-3306059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邮政编码:110000 联 系 人:徐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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