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希望中心(二期)弱电工程(带设计方案优化)
招 标 预 告
一、招标人:成都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东方希望中心(二期)弱电工程(带设计方案优化)
三、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东方希望中(二期)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67.7米,地下4层,地上一栋41F,一栋52F。拟开发建成一栋SOHO办公楼和一栋甲级办公楼。
五、项目工期: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范围:本项目弱电施工工程(带设计方案优化),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提供包括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2、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
3、投标人天眼查企业评分不低于70分;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及以上)类似弱电施工工程项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内签约、施工验收竣工的)在全国范围内有完成至少2个(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及以上)类似工程的业绩;
6、本工程的设计方案优化须由投标人委托专业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单位完成,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费用,设计图纸需经招标人审核无误后方可用于施工;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需能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如合同上未体现,需提供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2)执业资格证;(3)职称证;(4)在投标单位的社保不少于6个月。
特别提示:(1)资格预审阶段提交的项目经理,在招投标环节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擅自更换视同资格预审不合格。
(2)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项目负责人证明文件(执业资格证、职称
证(如有)、 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社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企业证件等。
八、资格预审文件具体编制要求请联系招标主要负责人或公示网站上获得:
1、东方希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s://eps.easthope.cn/;
2、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需联系陈工获取完整资格预审要求)。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编制递交要求:
1、根据《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表》内容要求填报,证明文件扫描件(图片格式)放置到对应文件夹(原件彩色扫描即可,复印件需盖公司鲜章);
2、递交方式 :
(1)《授权委托书》、《电子投标约定确认函》的盖章纸质档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1栋2楼(可邮寄,但文件遗失,文件未准时到达,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表》、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到招标指定的专用邮箱:dfxwcdkgzbb@easthope.cn。
4、投标商家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3月24日12时00分至 2021年4月23日16时00分;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工(主要负责人) 028-67426610
卫工 028-67426602
十、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及内容:
(一)授权委托书
(二)电子投标约定确认函
(三)《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表》
(四)证明文件
资格预审附件.zip资格预审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