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五河县赢财牛屠宰加工厂项目冷库设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33.4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3.45万元
招标公司五河县城乡新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6656098509
中标公司五河县虹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3.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河县城乡新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五河县赢财牛屠宰加工厂项目冷库设备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在五河县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10楼会议室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五河县虹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34562.8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五河宝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39632.4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五河县虹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45021.31元;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3日。
二、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招标人:五河县城乡新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兴潼路20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华芳国际假日花园10号楼102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6656098509
四、本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发布。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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