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蓝色苹果手机一部的公告
(第一次)
高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3日10时至2024年9月24日10时(延时顺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蓝色苹果手机一部。配置不详,手机可以正常开机,不带充电器,可以邮寄顺丰到付。特别提示:手机涉及个人信息,买受人可以到高阳县人民法院自行交接,在法院监督下格机,如不能需另行支付刷机费用。
起拍价:100元,保证金:20元,增价幅度:1元。
法官说法:
网络拍卖是人民法院变现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种手段,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与普通网上购物不同,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试用。在决定竞拍前,竞买者一定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与竞买须知,并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考虑是否参与竞拍,切不可盲目竞拍,更不可随意悔拍。如有疑惑请致电高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时间),本院将会组织现场看样。因买受人自身原因造成悔拍,保证金不退,买受人也将会面临发布失信人名单、缴纳罚款等失信处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尾款的视为悔拍。(其他平台务必转载此条)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文字、图表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标的物一旦邮寄概不退回,请买受人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
五、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根据评估报告,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无法确定手机有无ID锁,如有本院不负责解锁,不带充电器,买受人可以自行交接在法院监督下格机,如不能需另行支付刷机费用100元。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账户。
本院不接受线下报名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3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缴纳至高阳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高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高阳支行,账号6232635000104071861)
2、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账户(款项交齐后,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名称等身份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法院咨询电话:张法官17331288680(工作时间)
法院监督电话:0312-6699005
联系地址:河北省高阳县正阳路96号
高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