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陇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陇西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二次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zh-2024046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陇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陇西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二次
项目类型: 政府采购 服务类
项目编号: GSZH-2024046
采购人: 陇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代理机构: 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监督机构: 陇西县财政局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陇西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95.000000
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招标方案说明: 数据审核汇交和数据库成果(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数字化图件成果(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专题制图如农业土壤利用适宜性类评价图、宜耕地质量等级图、特色农产品专题图等);文字成果(土壤三普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技术报告、土壤三普专题报告如农业土壤利用适宜性类报告、宜耕地质量等级报告特色农产品专题报告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 数据审核汇交和数据库成果(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数字化图件成果(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专题制图如农业土壤利用适宜性类评价图、宜耕地质量等级图、特色农产品专题图等);文字成果(土壤三普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技术报告、土壤三普专题报告如农业土壤利用适宜性类报告、宜耕地质量等级报告特色农产品专题报告等)。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详情
1 E6200000902004151902001 95.00000000万元 服务-其他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陇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陇西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二次-E6200000902004151902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3)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图装入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自2023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6)自2023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纳社保凭据);(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装入文件。(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注:以上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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