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太仓港区南疏港高速公路工可前置专题研究、初步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NSG-CBSJ、NSG-CBSJZX标段
发布时间:2022-12-13 13: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苏州港太仓港区南疏港高速公路工可前置专题研究、初步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州港太仓港区南疏港高速公路已列入《江苏省高速公路规划(2017-2035 年)》,项目业主为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苏州港太仓港区南疏港高速公路工可前置专题研究、初步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十五射六纵十横”中的支线之一,向东直接服务于太仓港区。推荐线位起自虹桥路与龙江路平交口,整体自西向东,依次跨越规划茜星路、规划滨河路和规划长江大道后,与G346交叉设置浏家港互通,终点止于与沪宜高速公路苏沪界至太仓北枢纽段交叉设置的岳王枢纽。路线全长6.030公里(计量里程4.316公里),全线共设置1处出入型互通。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7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苏州港太仓港区南疏港高速公路工可前置专题研究、初步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共分2个标段,即NSG-CBSJ标段、NSG-CBSJZX标段。
NSG-CBSJ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1)相关专题研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含地灾、压覆矿、永农补划、节地)、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洪影响评价、水文分析、文物调查等所有工可报批所需专题及审查咨询;
(2)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测、初设;
(3)上述工程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设计审查服务等;
(4)BIM 技术:完成本工程 BIM 全信息模型创建,模型满足招标人要求。
NSG-CBSJZX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全线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勘测、初步设计咨询及安全评价工作。
2.3服务周期初步计划如下,实际服务周期根据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进度进行调整:
NSG-CBSJ标段:
a、各专题完成时间需满足工可编制报批需要,勘察设计期间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的向设计咨询单位提供设计文件。
b、初步设计阶段:工可报告审查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编制及报批工作。
c、配合服务:设计人应及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NSG-CBSJZX标段咨询周期:
第一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为止。
第二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在收到发包人开展初步设计咨询工作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且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 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 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若不具备相应勘察资质,应将工程勘察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2)业绩条件:
NSG-CBSJ标段: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填报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条单项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NSG-CBSJZX标段: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填报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条单项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3)信誉要求:
1)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2)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
a、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NSG-CBSJ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应担任过1条单项里程不低于5公里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NSG-CBSJZX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应担任过1条单项里程不低于5公里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参加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对应咨询标段的投标,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对设计标段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联 系 人: 赵汗青
电 话: 0512-65511503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联 系 人:邱苏凯、孙文工、张立新
电 话:0512-67626741/67629422转8007分机
E-mail: szjtsws@126.com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0时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1时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3楼开标室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9.5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以保证金收到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核对。
9.6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9.7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