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改建铁路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水保及环保验收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s-fz-2023-0826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3-0826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改建铁路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水保及环保验收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日照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服务周期

1年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改建铁路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碑廓至岚山港段)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境内,项目总工期24个月,为扎实推进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顺利通过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拟选聘水土保持及环保验收服务单位为该工程项目提供水保及环保验收服务。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合同段,其中:
合同段1: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按照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做到全过程现场参与,并在广泛收集基础资料的前提下,于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前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的编制应符合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技术条例,满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直至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确保最终顺利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合同段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竣工环保验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要做到全过程参与,对本铁路项目全线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收集资料,制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方案。(2)按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由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监测结果报告。(3)根据调查情况和监测结果,完成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组织召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专家会,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等。(5)确保最终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3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件。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合同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合同段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环境检测CMA资质。

业绩要求

合同段1: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交通工程类项目的竣工水保验收业绩。
合同段2: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交通工程类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业绩。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2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9日9时0分至2023年8月11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http://zb.sdhsg.com )

4.3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信誉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上原件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sglcqgb@163.com(发送邮件的名称请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名称+联系方式),电话联系采购人(联系方式:0633-3978169),采购人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发送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以采购人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采购人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本项目为资料后审,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最终以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岚山东路1号岚山管理处机关办公楼306房间。。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现场递交的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备查。。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岚山东路1号岚山管理处机关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岚山东路1号岚山管理处

邮政编码

276808

联系人

韩先生

电话

0633-3978169

传真

0633-397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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