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补装备业务经费(装备费)-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未来智能法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DL-HZ-CG2022066
项目名称:省补装备业务经费(装备费)-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未来智能法庭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省补装备业务经费(装备费)-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未来智能法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省补装备业务经费(装备费)-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未来智能法庭项目 ,主要包括:1)庭审自动引导虚拟机器人;2)法官日常辅助虚拟机器人;3)当事人咨询辅助虚拟机器人;4)金融案件查废算法模型;5)数据大屏对话调度;6)空中成像交互终端。具体包括:系统设计、开发实施、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部署实施、运行维护、项目验收、技术培训以及不少于三年7*24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项目建设总工期为自本合同签订后3个月,其中建设工期为自本合同签订后2个月,试运行1个月,试运行结束进行终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未来智能法庭系统项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未来智能法庭系统项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俊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00351
质疑联系人:国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0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亮、郑久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801785、13018992788
质疑联系人:吴玲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90912、138674292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上城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
传 真:/
联系人 :余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00860
附件信息: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未来智能法庭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未来智能法庭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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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庭审自动引导虚拟机器人、法官日常辅助虚拟机器人、当事人咨询辅助虚拟机器人 。☐B服务类。 |
2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标的:庭审自动引导虚拟机器人、法官日常辅助虚拟机器人、当事人咨询辅助虚拟机器人、金融案件查废算法模型、数据大屏对话调度、空中成像交互终端;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
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
4 | 分包 |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 |
5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始,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6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7 |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8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 ||
9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10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属于首次检测不合格,重新检测过程中产生的,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1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 ||
1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需向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
13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1)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8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张亮、0571-8880178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2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3套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8室、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张亮、13018992788)。并确保纸质投标文件与最终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致,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候选人承担。 |
14 | 特别说明 | 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备注 |
一 | 庭审自动引导虚拟机器人 | 详见技术参数 | 1项 | |
二 | 法官日常辅助虚拟机器人 | 详见技术参数 | 1项 | |
三 | 当事人咨询辅助虚拟机器人 | 详见技术参数 | 1项 | |
四 | 金融案件查废算法模型 | 详见技术参数 | 1项 | |
五 | 数据大屏对话调度 | 详见技术参数 | 1项 | |
六 | 空中成像交互终端 | 详见技术参数 | 1项 |
序号 | 名称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备注 |
1 | 庭审自动引导虚拟机器人 | 当事人对话意图识别算法 | 该算法可以针对当事人在对应的庭审中的回答,可以做对应意图识别,以准确找到后续的回答问题对 | |
2 | 对话要素表构建 | 建立在庭审引导环节的对话要素表 | 定制开发 | |
3 | 庭前会议的流程性发问模块 | 针对庭前会议的流程,实现流程性的发问,推进庭前会议的顺利推进 | ||
4 | 庭前会议的事实性发问模块 | 针对庭前会议中的当事人的答辩回答,可以针对性的对案件事实进行发问,以实现案件信息的全面收集 | ||
5 | 当事人活动状态检测模块 | 针对当事人的活动状态进行检测,保证在当事人离线或者超时的时候庭前会议可以往下推进 | ||
6 | 浙江法院网我的案件接入 | 在浙江法院网上的“我的案件”中对庭前会议的入口开发 | 定制开发 | |
7 | 庭前会议前端 | 针对庭前会议的交互和前端应用界面 | ||
8 | 庭前会议和智能审判系统对接 | 庭前会议的收集信息结果和后续的智能审判系统对接 | 定制开发 | |
9 | 前后端对接 | 庭前会议中的前端和后端的联调对接 | 定制开发 | |
10 | 法官日常辅助虚拟机器人 | 办公办案平台机器人web插件 | 针对法官辅助机器人在办公办案平台的插件 | |
11 | 辅助机器人对话前端 | 针对法官辅助机器人的的对话前端界面的,法官可以在上面和机器人进行交互 | ||
12 | 办公办案平台集成 | 办公办案平台对小智形象和对话前端界面的集成 | 定制开发 | |
13 | 法官语音识别 | 针对法官语义指令的语音识别引擎 | ||
14 | 法官端意图识别算法 | 针对法官的问题的意图识别,以准确的匹配到对应的正确的回答 | ||
15 | 案件空间外部查询知识库建设 | 针对案件空间外部,即法官相关的案件的整体信息的查询 | 定制开发 | |
16 | 案件空间内部查询知识库建设 | 针对案件空间内部,即特定的案件的信息的查询 | 定制开发 | |
17 | 办公办案平台应用查询知识库建设 | 针对办公办案平台的应用功进行检索 | 定制开发 | |
18 | 法条推送算法 | 针对法官的查询内容进行相关法条的推送 | ||
19 | 报表数据统计分析引擎 | 针对需要查询的报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 ||
20 | 案件数据统计报表生成模块(含前端) | 针对查询的结果生成对应数据统计报表 | ||
21 | 当事人咨询辅助虚拟机器人 | 当事人咨询意图识别算法 | 针对当事人的咨询意图的识别,以准确的匹配对应的问题回答 | |
22 | 普法知识库建设 | 针对当事人针对普法类(事务办理)相关的知识库的建设 | 定制开发 | |
23 | 法条依据推送算法 | 针对当事人咨询的法律问题的相关法条的推荐 | ||
24 | 类似问题推荐算法 | 针对咨询问题的类似问题的优选答案的推荐 | ||
25 | 案件信息查询算法 | 针对当事人的相关的案件信息的查询 | ||
26 | 当事人端前端开发集成(浙江法院网) | 在浙江法院网的前端的开发和集成 | 定制开发 | |
27 | 案件信息对接 | 针对当事人的案件信息的对接获取 | 定制开发 | |
28 | 金融案件查废算法模型 | 针对金融案件的预查废算法 | 法院联合银保监局出台预查废实施办法,让实际已经终本或列入失信名单的债务人,在立案前就进行甄别出具预查废证明。避免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重复诉讼执行。 | |
29 | 数据大屏对话调度 | 大屏设计 | 针对智审相关的案件统计的大屏设计 | 定制开发 |
30 | 智能月报 | 根据法院的数据信息自动化的生成月报内容 | 定制开发 | |
31 | 数据中台数据对接 | 和数据中台的案件相关数据和大屏做对接 | 定制开发 | |
32 | 大屏开发 | 大屏的交互和展示对接 | 定制开发 | |
33 | 大屏语音指令匹配 | 针对大屏的交互的语音意图识别,以转化为对应的大屏的指令 | 定制开发 | |
34 | 大屏互动对接 | 针对大屏的指令转化为大屏的操作互动 | 定制开发 | |
35 | 空中成像交互终端 | 空中成像的交互式终端模块 | 可以支持空中成像和点击,不包含对应的外包硬装和电脑主机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分) |
(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如无法辨识,将不予给分。) | |||
一、商务资信 | |||
1 | 投标人的管理体系 |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2)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投标人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4)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证书等级三级及以上认证或同类型的其他国际认证的得1分;说明: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4分 |
2 | 投标人的业绩情况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的类似软件项目业绩情况,结合已完成的项目案例和用户反应情况,依照投标人提供的合同、用户验收报告。同时提供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的案例(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说明:提供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项目的合同及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 | 3分 |
二、技术服务 | |||
3 | 投标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 (1)投标方案符合智能法庭建设总体规划、总体要求;系统必须具有实用性;完全满足要求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2分);(2)系统的应急方案①设计是否合理,②是否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③是否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内容完整、措施有效、符合采购人实际视为合理,合理得1分,不合理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3分);(3)投标人是否全面熟知平台系统的相关标准、准则、要求、要素;合理得2分,相对合理得1分,不合理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2分)。 | 7分 |
4 | 软件参数响应情况 | 投标方案与软件功能的吻合程度,阐述软件功能实现并对功能模块提供文字、图片进行描述。具体包括:1、庭审自动引导虚拟机器人包括:当事人对话意图识别算法、对话要素表构建、庭前会议的流程性发问模块、庭前会议的事实性发问模块、当事人活动状态检测模块、浙江法院网我的案件接入、庭前会议前端、庭前会议和智能审判系统对接、前后端对接;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详细技术指标要求的每项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4.5分)。2、法官日常辅助虚拟机器人包括:办公办案平台机器人web插件、辅助机器人对话前端、办公办案平台集成、法官语音识别、法官端意图识别算法、案件空间外部查询知识库建设、案件空间内部查询知识库建设、办公办案平台应用查询知识库建设、法条推送算法、报表数据统计分析引擎、案件数据统计报表生成模块(含前端);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详细技术指标要求的每项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5.5分)。3、当事人咨询辅助虚拟机器人包括:当事人咨询意图识别算法、普法知识库建设、法条依据推送算法、案件信息查询算法、当事人端前端开发集成(浙江法院网)、案件信息对接;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详细技术指标要求的每项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3.5分)。4、金融案件查废算法模型,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详细技术指标要求的得2.5分,不满足不得分(2.5分)。5、数据大屏对话调度包括:大屏设计、智能月报、数据中台数据对接、大屏开发、大屏语音指令匹配、大屏互动对接;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详细技术指标要求的每项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6、空中成像的交互式终端模块;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详细技术指标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2分)。 | 21分 |
5 | 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 | 与数字法庭、办公办案平台、凤凰金融智审、浙江法院网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提供合理对接方案:对接方案合理可行,能提供实现对接的承诺函等证明材料,每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1分,部分满足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总计4分。 | 4 |
6 | 项目组人员素质情况 | (1)拟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系统分析师(高级)证书每本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2)投标人拟派实施人员中具有信息系统分析师证书(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PMP证书、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IT服务项目经理(ITSS)的人员、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注册信息系统安全认证(CISSP)或CISP,每个证书1分,每名人员不重复计分,最高7分。说明:以上2项人员不重复计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证书同时提供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 | 9分 |
7 | 组织实施方案 | 投标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①系统设计、②设备供货、③组织机构、④工作时间进度表、⑤工作程序和步骤、⑥管理和协调方法。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内容完整、措施有效、符合采购人实际视为合理,合理得0.5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3分。 | 3分 |
8 | 质量保证措施和建设工期情况 | 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①是否明确的建设质量目标,②是否有质量保证措施,③是否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④工期保证措施等。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内容完整、措施有效、符合采购人实际0.5分,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理解情况,或理解的内容未包括细节或有有效措施,得0.25分;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最高得2分。 | 2分 |
9 | 培训、测试、试运行、验收 | (1)投标人是否提出合理性、可行性的①功能测试②验收方案。每项全部满足得0.5分,部分满足得0.25分,不满足得0分。本项最高得1分(1分);(2)培训计划包括①培训内容、②培训时间地点、③培训对象,④培训师资力量等;根据投标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项全部满足得0.5分,部分满足得0.25分,不满足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2分)。 | 3分 |
10 | 售后服务方案 | 1、承诺终验合格后提供不少于3年7*24免费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硬件等供应商的关系),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2、服务响应时间:在质量保证期内,要求提供7×24小时实时技术支持。要求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现场响应以及Email和传真支持服务。对于接到的用户技术咨询,保证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其中,现场响应保证自收到用户的服务请求起4小时内,指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完成故障处理;满足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3、承诺如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要求供应商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保证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满足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4、在质保期内,如遇软件产品升级,应提供更新、升级服务。并满足采购人要求。承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5、承诺在项目开发期间,可以根据采购方需要要求项目组全体驻场开发得1分。 | 4分 |
11 | 系统方案演示(演示时间为20分钟) | 是否有可演示的原型,原型系统是否紧密结合业务,体现与现有系统在系统架构、功能、数据结构上的无缝集成,能符合单位实际情况。无原型演示或演示不符合业务实际情况(采用图片、PPT等属非原型演示)此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10分):(1)用户针对法律问题,通过输入的方式来对机器人进行提问。(2)用户针对法律问题,选择对应案由,系统会进行热门问题推荐,用户可以用的点选的方式,来对机器人进行提问。(3)针对用户的问题,机器人可以给出对应合理的司法建议。(4)用户对对应的回答,可以点选是否有帮助,来实现对回答的优先级调整。(5)机器人在对司法问题回答的同时,可以推荐用户提出的问题的类似问题,点击后针对类似问题进行回答。每项功能成功演示得2分,不演示则不得分。(10分) | 10分 |
12 | 投标价格 |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30分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4.4 | 本次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元),具体付款方式如下: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计人民币 元整(¥ 元);第二次付款:项目通过终验,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尾款,计人民币 元整(¥ 元)。 |
1.5.1 | 项目建设总工期为自本合同签订后3个月,其中建设工期为自本合同签订后2个月,试运行1个月,试运行结束进行终验。乙方为本项目提供三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算)的运行维护服务。 |
1.5.2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1.5.3 | 现场交付 |
1.6.8 | (1)乙方未按合同承诺提供服务,每发生1起扣除违约金2000元,累计发生3次以上,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2)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在整改完成的基础上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具体比例由甲方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判断确定)数额的违约金,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3)若因一方违约,守约方为主张自身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差旅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4)违约金在结算合同尾款时一次性扣除。(5)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当年服务费用金额30%的违约金。(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1.7 | 1.7.2 |
1.7.1 | 杭州市 |
1.7.2 |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3.2 | (1)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根据甲方需求定制开发部分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本项目建设内容中的定制化软件部分知识产权和所有业务应用相关数据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3)根据甲方需要,乙方需提供本项目定制开发的所有源代码和开发文档,甲方有权对软件进行修改或提出修改意见。(4)无论何时,本项目所涉系统中的包含文字、声音、图像等所有的数据信息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等权益都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无权使用、转让或处理系统中所有数据信息。乙方须妥善保存和备份系统中的所有数据信息,使之不被破坏、删除。乙方应该提供合适的技术手段,确保甲方及最终用户能阅读、使用、传送、处理和备份系统中的声音、图像和数据信息。由于甲方原因而导致前述系统数据信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及时进行修复处理,相关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
2.10.3 |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 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
2.10.4 |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 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2.14.1 | 项目交付前,乙方应对服务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根据乙方的验收申请发起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乙方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约定、不达约定标准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2.14.3 |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采用本行业通用标准;满足所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项目验收资料齐全。采用一次性验收方式。1.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中标,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2.供应商应保质保量按时按约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并于完成时按要求如实填写项目验收报告书。相关佐证材料应随项目验收报告书一起递交。内容表述应实事求是,能与佐证材料互相印证,切勿夸大或遗漏。3.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发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验收申请后,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4.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确保其相关内容需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评测三级及第三方软件测评。5.采购人将向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6.对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按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将按验收不通过处罚,具体措施以合同规定为准。7.验收内容:(1)软件功能验收:按照招标文件功能要求逐项核实,验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2)软件性能验收:按照招标文件及技术方案性能要求,全面检查软件性能指标;(3)终验测评:根据软件产品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测评,包括文档评审、现场测试、问题清单以及测试报告等;(4)终验测试:主要对产品的安全可靠性、易用性、可扩充性以及兼容进行全面测试。8、三级等保、系统测评、验收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2.17.1 | 乙方的履约验收评价分: ; 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履约保证金交纳: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按供应商履约评价缴纳履约保证金。乙方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 |
2.17.2 | 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
2.19 |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
3 | 终验合格后提供不少于3年7*24免费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硬件等供应商的关系),免费售后技术支持服务从系统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一)售后服务组织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小组,提供完善周到的本地化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二)服务响应时间在质量保证期内,要求提供7×24小时实时技术支持。要求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现场响应以及Email和传真支持服务。对于接到的用户技术咨询,保证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其中,现场响应保证自收到用户的服务请求起4小时内,指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完成故障处理。如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要求供应商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保证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在质保期内,如遇软件产品升级,应提供更新、升级服务。在项目开发期间,可以根据采购方需要要求项目组全体驻场开发。 |
正面: 反面: |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4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果有) | 规格型号(如有规格型号,需填写完整) | 数量 | 备注 |
1 | |||||
2 | |||||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人员工作内容 | 本项目承担的职责 | 劳务关系(人员合同所在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技术负责人 | ||||||
3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
4 | 项目实施团队人员 | ||||||
6 | …… | ||||||
7 | |||||||
8 | |||||||
9 | |||||||
10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果有) | 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 | 数量(单位:项)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年限)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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