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编制兵团五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隐患排查工作指南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12240241624
预算金额1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编制兵团五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 隐患排查工作指南
项目编号:6202411224024162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骥0991-6280158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22 10:41 -2024-11-27 15:00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应急调查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基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采购人需求描述: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及自治区的技术规范,编制《五类环保设施隐患排查工作指南》,成果需通过采购方的内部审核,达到兵团/兵团主管部门公文发布标准。工作指南应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操性,需有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因编制该指南具有针对性,必须可提供线下面对面服务。;

次要参数要求:服务类型:专业技术咨询;计价方式:次;质量要求:成果需通过采购方内部审核,达到兵团/兵团主管部门公文发布标准。;服务方式:线下;
1次 150000.00 -

买家留言:在同等价格优惠条件下,优先选择有提供政府咨询服务经验的供应商。
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附件需上传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服务清单和报价单(需加盖公章,报价单需附联系人),编制大纲(需加盖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市区 北京路街道 北京南路57号兵团农资大厦3楼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供应商响应附件要求 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报价单(注明联系人、电话并盖章)如不按要求提供视为重大偏离,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自行承担。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40%款项,完成全部合同约定服务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剩余款项。
供应商响应附件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采购附件中要求逐条上传,如不按要求提供视为重大偏离,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自行承担。
供货要求 所供货物、服务、工程的安装,如发现所供货物、服务、工程与需求不符或不能满足技术性能参数要求,视为虚假应标不予验收,投标人自行更换为满足要求的货物、服务、工程,否则后果自负。
售后服务 必须提供上门售后服务保障,如:现场对接、现场技术指导、现场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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