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栾川县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石庙镇龙潭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49.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09-117
预算金额92.2万元
招标公司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泽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0379-60169888
中标公司河南汇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大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2.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栾川县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石庙镇龙潭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建设工程 | 河南大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虞城县张集镇张集村37号 | 922,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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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栾川县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石庙镇龙潭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建设工程 | 河南汇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东明镇东明路中段8号 | 1,570,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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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9220.00元
二标段:13990.00元 收费金额:23,2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787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泽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瑞江瀛洲花园13-05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16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16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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