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仓屋垭磷矿井巷掘进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岷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1
公告正文

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仓屋垭磷矿井巷掘进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DZ<2023>052(二))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仓屋垭磷矿井巷掘进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0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仓屋垭磷矿井巷掘进工程的全部施工范围,建设规模
为年产150万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仓屋垭磷矿井巷掘进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仓屋垭磷矿井巷掘进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宜
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仓屋垭磷矿井巷掘进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须满足以下资
质条件、业绩及人员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
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矿山工程专业壹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提供相关
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职称证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
记单位;(省外企业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省内企业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7、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
8、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经
办人身份证原件在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桔乡路519号
城东U谷A区4号楼)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逾时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桔乡路519号城东U谷A区4号
楼开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桔乡路519号城东U谷A区4号楼开评标室
七、其他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宜昌明珠磷
化工业有限公司仓屋垭磷矿井巷掘进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入前
来参加投标。
1、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2、生产任务考核办法:单个作业面当月完成计划任务按基价结算,超任务10%以上的
部分,单价上浮10%,欠完成任务10%以内的部分,工程结算单价下浮10%,若欠完成任务10%
以上,当月工程工程结算整体单价下浮12%。若连续两个月完不成计划任务时,承包方自发
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该作业面无条件退出。每推迟一天按五万元的标准补偿发包方。
3、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质量条款要求。
4、安全要求:合格。做好现场所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具体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安全条款要求。
5、本项目涉及的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及中标公示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7、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囗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2)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宏源路9号
联系人:张岷
电 话: 132942433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桔乡路 519号城东U谷A区4号楼
联系人: 何工
电 话: 18827266770
电子邮件: 91680570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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