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GHAZ【2022】052: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38.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ghaz【2022】052
预算金额140.8万元
招标公司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宋兴涛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兴涛13577141895
中标公司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13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2022-10-21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 | ||
采购单位 |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昆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2-10-21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9-27 | 成交日期 | 2022-10-20 |
成交供应商 | 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138.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兴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77141895 | ||
采购单位 |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宁市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2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86909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1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77141895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GHAZ【2022】052
二、项目名称: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21号科城大厦
成交金额(万元):13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 |
名称: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 |
服务范围:本次专项规划的范围包括《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太平新城范围。具体包括:连然、金方、太平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辖区范围和温泉、县街、草铺三个街道的部分范围,总用地面积约255平方公里,具体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服务要求:规划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控制需要。正式规划成果需报送安宁市规委会并通过审批。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
服务标准:规划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控制需要。正式规划成果需报送安宁市规委会并通过审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尔瑞、阳汝民、张春雨、宋思涛、陈俊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金额: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宁市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22楼
联系方式:6869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1单元
联系方式:13577141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兴涛
电 话:13577141895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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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招标文件.doc | 2022-10-21 | 下载下载 | |
其他文件 | 成交结果公告.pdf | 2022-10-21 | 下载下载 |
三
招标文件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YunnanGuohaoConstruction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15日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安宁市自然资源局(项目编号:YGHAZ【2022】052)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捌仟元整(¥1408000.00元)项目名称: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编号:项目编号:YGHAZ【2022】05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81JH20220056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2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第一章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招标公告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采购需求:本次专项规划的范围包括《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太平新城范围。具体包括:连然、金方、太平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辖区范围和温泉、县街、草铺三个街道的部分范围,总用地面积约255平方公里,具体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捌仟元整(¥1408000.00元)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19年-2021年中任意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能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00元/份方式:网上获取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具体时间详见已发布的采购公告)
2.开标规定: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规定,此项目实行智能开标方式,请供应商仔细阅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熟悉相关开标流程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并在截标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若投标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自愿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执行。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网上递交: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地址:安宁市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22楼名称:安宁市自然资源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宋兴涛/13577141895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小区2栋1单元102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何媛/0871-68690912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3577141895项目联系人:宋兴涛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安宁市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22楼联系方式:何媛/0871-8690912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小区2栋1单元102联系方式:宋兴涛/13577141895 |
1.1.4 | 项目名称 | 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 |
1.1.5 | 服务地点 | 安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本次采购规模 | 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捌仟元整(¥1408000.00元)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本次专项规划的范围包括《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太平新城范围。具体包括:连然、金方、太平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辖区范围和温泉、县街、草铺三个街道的部分范围,总用地面积约255平方公里,具体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1.3.2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
1.3.3 | 质量要求 | 规划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控制需要。正式规划成果需报送安宁市规委会并通过审批。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19年-2021年中任意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能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时间安排为准),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
1.10.3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澄清(具体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时间安排为准),由采购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供应商发布,且投标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即正偏离,无偏离,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负偏离偏差调整方法:根据评分办法打分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 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 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2.3 | 采购控制价 | □不设采购控制价☑设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捌仟元整(¥1408000.00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此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险保函、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三、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项目名称: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户名: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大屯新区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24213801040006342,保证金金额:1.00万元(壹万元整)。办理程序: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www.kmggzy.com)”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0871-68789778。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1年,2019年-2021年任意1年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 |
3.5.3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3.6.4 | 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 | 网上递交,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完成后,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确认签名”,表明投标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成功。投标人可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3.6.5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
5.2 | 开标程序 | 按照开标系统从网站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人数: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和招标人委派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注:特殊情况专家名单经审批后确定。 |
6.3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7.3.1 | 履约担保及质量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按昆政办(2017)36号文规定执行履约担保的金额:暂定合同金额的10%或签订合同书时双方协商确定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10%。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 | 相同或类似项目界定 | 类似项目是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规划编制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
8.2 | “暗标”评审 | ☑不采用 |
8.3 | 评标结果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日。 |
8.4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8.5 | 采购文件的解释 |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
8.6 | 信誉要求 | 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中标单位若经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8.7 | 质保期及其他要求 | / |
8.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注: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采购响应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采购响应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其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节能环保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4.1若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环保产品,并提供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在评审中,对于有效的环保产品在综合评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 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的产品。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公示版)中的货物。4.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或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4.5当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6.按照工信部牵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界定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8.9 |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由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人全额收取,采购人不做补偿。2、公证费:招标公证费由中标人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既云价收费【2017】160号文件附件第八项规定每小时1000元,不足一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的标准全额交纳。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中标价存在较大偏差:1).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要求“中标价较大偏差情况说明:拟中标人的报价与合同估算价偏差大于或小于20%时,此处必须填写”,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控制价80%以下的(不含等于)即为“中标价较大偏差”;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因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网上递交,出现“中标价较大偏差”的情况时投标人无法及时到达现场进行书面说明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故投标报价低于采购控制价80%以下的(不含等于)的供应商需对其价格构成做出合理解释,提交价格构成解释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放于投标文件中即可,凡涉及“中标价较大偏差”却不能合理解释或未提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判定其报价为低于成本价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未设定最低限价,但低于成本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应当依法受到追究,不应成为竞标优势和质疑中标价格的理由。6.供应商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法定代表人与其经营者或负责人定义相同。7.采购文件中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为准。 |
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项目概况1.总则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规模、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采购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供应商资格要求1.3.4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采购规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其他费用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收取。1.5.2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计取,采购代理单位向(□采购人;☑中标人)收取。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3)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1.5.4中标人若不履行1.5.1到1.5.3条款的规定则视为放弃中标。
1.10投标预备会1.9.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采购人不集中组织投标现场踏勘,供应商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偏离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分包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1采购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供应商若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提出。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电子采购文件,格式为*.ZCZBJ,包含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1本采购文件包括:2.1采购文件的组成2.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3采购文件的修改2.2.3采购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供应商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采购文件的澄清
3.1.2对技术标部分的要求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2.3报价为人民币含税总价包干(元),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质量标准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要求的投标报价。中标总价(即包干总价)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3.2.2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设定的采购需求的要求进行相应报价。3.2投标报价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7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及周边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因素,认真细致的拟定实施方案,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充分考虑后进行报价。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乘以全费用综合单价后按实计算,并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3.2.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须满足“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相关技术要求。3.2.5本次报价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一旦中标,无论任何情况,中标价即为合同包干价,不作调整,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以中标价(总价)作为合同价款的结算依据。3.2.4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附加工作费用、额外工作费用等)提出额外付费要求。
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6.3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7.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6.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标书必须使用《昆明市政府采购采购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格式为*.ZCZBJ)。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七《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3.6投标文件的编制(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1.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6选用现场开标的投标供应商需刻录光盘: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3.6.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规定时间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6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必须使用《昆明市政府采购采购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格式为*.ZCZBJ),并完成最后的“确认并签名”,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表明投标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即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请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阅读附件《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投标人》,若因投标人未仔细阅读以上文件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6)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依次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ZBJ)。同时,由投标人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宣布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
(2)不符合4.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的;(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8)开标结束。(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评标委员会6.评标(3)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3.7.1项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的。
6.2评标原则6.1.3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4签订合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7.2中标通知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8.1重新采购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8.2不再采购注: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从剩余的有效投标人中直接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0.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2.1关于中小企业: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应当将认定为投标无效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0.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0.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10.2.1.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0.2.3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0.2.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0.2.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0.2.2关于监狱企业:10.2.1.5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0.2.4.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0.2.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2.3.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10.2.3.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0.2.3.1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10.2.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10.2.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2.6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0.2.5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按照工信部牵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界定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0.2.4.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A0.总则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委员会评委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打分内容,独立打分,并署名确认。若出现最后得分相等时,应以投标报价、技术方案顺序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还并列,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 |||||
2.2.1 | 资格审查87号令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2.1 | 资格审查87号令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近1年(2019年-2021年中任意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 ||
2.2.1 | 资格审查87号令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 ||
2.2.1 | 资格审查87号令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 ||
2.2.1 | 资格审查87号令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
2.2.1 | 资格审查87号令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 ||
2.2.1 | 资格审查87号令 |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能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 ||
2.2.1 | 资格审查87号令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1.2 | 符合性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一致 | ||
2.1.2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3项要求 | ||
2.1.2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2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
2.1.2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2.2.1 | 分值构成 | 投标报价:10分技术部分:90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2.1(1) | 投标报价评分(10分) | 投标报价 | 满分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1.所有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不能进入下一评审环节。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最低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2.1(2) | 技术部评分(90分) | 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 | 10分 | a. 对该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准确全面,能准确把握项目重点、难点,考虑全面,并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措施科学全面,应用先进技术手段,设计理念较好的,得7~10分;b. 对该项目的认识和理解一般,重点、难点基本把握,考虑存在一定的瑕疵的,同时解决办法有一定的针对性,措施基本合理,技术应用落后,设计理念一般的,得4~6分;c. 对该项目的认识和理解不清晰,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存在较大的瑕疵的,同时无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措施不具体,错误较多,技术应用及设计理念较差的,得0~3分。 | |
2.2.1(2) | 技术部评分(90分) | 对相关政策的解读及对相关规划的熟悉程度 | 15分 | a. 对政策认识全面、准确,非常熟悉和掌握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资料齐全,并能充分准确进行分析的,得10~15分;b. 对政策有一定认识,对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有一定了解,资料有一定的掌握,并能简单进行分析的,得5~9分;c. 对政策不认识,资料不掌握,对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不了解,不能进行分析的,得0~4分; | |
2.2.1(2) | 技术部评分(90分) | 现状基础资料掌握情况和分析评价 | 15分 | a.对现状基础资料掌握详实,对太平新城的基本信息与发展现状了解精准、分析详细,对现状评价总结到位的,得10~15分;b.对现状基础资料有一定掌握,对太平新城的基本信息与发展现状较为了解,有一定分析,对现状评价有一定总结的,得5~9分;c.对现状基础资料基本不掌握,对太平新城的基本信息与发展现状不了解、没有进行分析与总结的,得0~4分; | |
2.2.1(2) | 技术部评分(90分) | 规划策略与初步方案 | 25分 | a. 规划策略与初步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点突出、完整全面,科学合理,实施性强的,得17~25分。b. 规划策略与初步方案基本合理,重点基本把握,但完整性、实施性一般的,得9~16分。c. 规划策略与初步方案不符合安宁市实际情况,考虑不全面、思路不清晰、无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0~8分。 | |
2.2.1(2) | 技术部评分(90分) | 规划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 | 10分 | a.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合理齐全,项目负责人为正高级城乡规划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有注册城乡规划师,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注册规划师不少于8人的,得7~10分。b.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有针对性,有管理程序,主要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基本合理,项目负责人为正高级城乡规划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有注册城乡规划师,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注册规划师不少于5人的,得4~6分。c.项目组织机构体系不完善,管理程序不清晰,主要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有疏漏,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城乡规划师,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注册规划师在5人以下的,得0~3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以加分。 | |
2.2.1(2) | 技术部评分(90分) | 服务期限、进度计划及承诺 | 5分 | a.服务期限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承诺,有进度计划,且能保证工期,进度计划编制完整,程序清晰,安排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可行的,得4~5分;b.服务期限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奖罚条件和有进度计划,但有错误(如:与投标工期有矛盾等),进度计划编制完整,程序清晰,安排基本合理,有一定的措施的,得2~3分;c.服务进度计划编制有一定缺陷,程序基本清晰,安排基本合理的,得0~1分。 | |
2.2.1(2) | 技术部评分(90分) | 规划质量保证体系、后续服务承诺 | 5分 | a.规划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较好,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满足要求,保障有力,措施完善切实可靠的得4~5分;b.规划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较一般,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基本满足要求,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得2~3分;c.规划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较差,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基本不满足要求,保障措施不完善的得0~1分。 | |
2.2.1(2) | 技术部评分(90分)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5分 | 2019年至今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的满足资格审查的得基本分0.5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得0.5分,满分5分,分数加满为止。注: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规划编制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 |
(3)详细评审;(2)初步评审;(1)评标准备;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A1.基本程序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签到并组建评标委员会。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A2.评标准备(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4)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要求采用“暗标”评审。投标文件暗标编号,由评标系统随机做内部对应排列进行编暗标号,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后,系统自动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A2.4暗标编号(适用于进行暗标评审)A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采购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采购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合同履行期限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评标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1形式响应性评审A3.初步评审在不改变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采购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质疑问卷)。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3.4澄清、说明或补正A3.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供应商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3.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附件B废标条件”的规定为准。A3.3.1判断供应商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3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4.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5算术错误修正3.4.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评分结果。A4.2技术方案评审和评分个度超过资格求和统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前附表第2.2.1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A4.1详细评审的程序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供应商可进入详细评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最后得分中扣分:A4.6其他扣分情况说明A4.5.2统计分数原则: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在3份以上(含3份)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为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少于3份时,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4.5.1评标委员会评委应首先对各供应商投标书进行评审,并按采购文件规定分值评分,若有打分档,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A4.5统计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供应商的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最后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技术方案顺序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还并列,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其中:Z为供应商最终得分;A为供应商技术方案部分得分;B为供应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C为供应商其他扣分得分。对有效供应商投标书的技术方案、投标报价分别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Z=A+B-CA4.7汇总评标结果(2)供应商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者,半年内每次投标扣1分。(1)供应商所承担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受国家、省、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认定供应商有责任者,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每次投标扣2分;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按昆政办[2010]141号文规定,如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应否决所有投标。若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但仍然具备投标竞争力的,评标委员会不否决所有投标时,评标委员会可投票推荐中标人。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采购人重新采购。(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供应商的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推荐中标候选人
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A5.3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B0.总则附件B:废标条件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A7.补充条款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6.3记名投票
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2有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废标条件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部分的规定为准。
B1.9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的。B1.8供应商报价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方式的。B1.7在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6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B1.5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签署的。B1.4在清标、形式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15采用“暗标”评标时,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的。B1.14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不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开标无法读取导入的。B1.13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B1.1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B1.11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1.10无供应商签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B1.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请有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B1.17投标报价超过综合费率上限或最高投标限价的。B1.1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上电子签名的人员与其他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上的电子签名人员为同一人的。
(9)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的;(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合同以最终双方签订条款为准,本样式仅供参考)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采购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财政厅制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合同书(委托采购)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签订日期:电话:项目(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邮编:地址:
电话: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邮编:地址: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
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邮编:地址: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签订日期: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内容包括:。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根据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电话:
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第二条合同金额3、服务地点:。自______年___月日至______年___月日止,共计天。
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第七条付款方式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分期支付: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1、一次性付款: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_%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第八条违约责任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十条保密条款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第十五条其它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四条税费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1、谅解与备忘条款:第十六条补充条款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订立地点:。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第十七条合同生效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八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注:附相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其他证件扫描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格式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供应商(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系__________(供应商单位名称)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_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单位名称)_____的____(姓名)____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提供近1年(2019年-2021年中任意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七、供应商承诺书
供应商(电子签章):如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甘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委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供应商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6、不扰乱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秩序。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黑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好全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单位作为项目的投标人,现作出如下承诺: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8.不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别转让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不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不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3.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若违反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9.在投标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出具的各类书面文件、证件及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2)人民银行颁布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附件:本供应商承诺所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缴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本供应商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采购人名称):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图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九、其他材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
1、我公司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采用以下方式报价:我公司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及采购补充文件(如有),我们将遵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并完成全部工作。(采购人名称):一、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部分文件格式2.采购文件规定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其他承诺(如有):。5、我们承诺,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4、如我单位中标,我们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我们完全同意采购人选择中标单位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总报价:人民币(¥),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达到:。
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
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包括服务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技术培训、中标服务费、人员工资等所需全部费用。注:项目名称:附表1:投标报价一览表年月日
序号 | 项目 | 填报内容 | 备注 |
1 | 供应商名称 | ||
2 | 投标报价 | ||
3 | 合同履行期限 | ||
4 | 质量标准及质量要求 | ||
5 | 项目负责人 | ||
6 | 备注 |
附表2:所投服务分项报价表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3、投标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项目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计金额(元) |
1 | |||||
2 | |||||
... | |||||
合计金额 | (元) |
二、其他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2)表格内容不够填写的,供应商可按此格式进行扩展填写。注:(1)投标总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技术部分文件格式(格式自拟)3.采购文件规定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控制价80%以下的(不含等于)的价格构成解释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若有);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给予价格扣除的证明材料(若有);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2)如因中标人提供服务与技术指标承诺不一致导致无法完成验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重新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如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保留依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注:(1)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商务和技术响应偏差的,不论偏差有多细小,都应当在此表中进行描述。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技术指标承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采购人也应以同样标准进行验收。1.所投服务技术参数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所投服务技术规范、要求 | 偏离 | 备注 |
六、规划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格式自拟)五、规划初步方案(格式自拟)四、现状基础资料掌握情况和分析评价(格式自拟)三、对相关政策的解读及对相关规划的熟悉程度(格式自拟)二、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
1、项目名称:安宁市城区停车设施建设规划一、项目概况第六章采购需求九、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格式自拟)八、规划质量保证体系、后续服务承诺(格式自拟)七、服务期限、进度计划及承诺(格式自拟)
1、规划目标:通过编制安宁市城区停车设施建设规划,优化及完善安宁市城区的停车设施布局,引导停车设施的合理有序开发建设,有效缓解及改善停车难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目标及原则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4、预算价:140.8万元3、规划范围:本次专项规划的范围包括《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太平新城范围。具体包括:连然、金方、太平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辖区范围和温泉、县街、草铺三个街道的部分范围,总用地面积约255平方公里。2、项目地点:云南省安宁市
4、停车发展策略。分析停车发展趋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安宁市城区社会停车设施的设置目标、设置标准、设置策略等。3、相关规划解读。解读上位及相关规划的停车设施配置要求等。2、停车设施现状与评价。梳理安宁市城区现有停车设施情况,包括现状停车设施空间分布情况、泊位数量、存在的问题等。1、项目概况。阐述项目背景、规划范围、依据与原则等基本情况。三、主要内容2、规划原则:严格依据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及安宁市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进行规划设计编制。
专项规划说明书、图集及相关附件。1、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时,应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四、成果要求7、近期建设实施计划。针对重点片区拟定近期建设停车设施的计划,结合地块条件提出实施建议。6、停车设施布局规划。分别就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和路内公共停车设施的布局进行规划,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以落线方式指导停车设施落地。提出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建议。5、停车需求预测。预测未来机动车保有量、停车泊位总体需求量、公共停车泊位需求量等。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的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部分文件格式编制内容、深度、成果及格式要求等,应符合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及安宁市有关技术规定要求,说明书、图纸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2、最终成果纸质材料及电子文件数量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中的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附件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中的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YGHAZ【2022】052
采购计划编号:4530181JH202200561
二、项目名称
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21号科城大厦
中标金额:1388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零捌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服务范围:本次专项规划的范围包括《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太平新城范围。具体包括:连然、金方、太平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辖区范围和温泉、县街、草铺三个街道的部分范围,总用地面积约255平方公里,具体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一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规划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控制需要。正式规划成果需报送安宁市规委会并通过审批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服务标准:规划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控制需要。正式规划成果需报送安宁市规委会并通过审批。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彭尔瑞、阳汝民、张春雨、宋思涛、陈俊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由
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人全额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中标结果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请各中标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尽快与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联系办理有关事宜,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白媛、
名称: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同意
地址:安宁市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22楼222.10,2.
联系方式:何媛/0871-6869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设
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1单元
联系方式:宋兴涛/13577141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兴涛
电话:1357714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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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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