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崇发改社会〔2023〕22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左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额
1308.8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崇发改社会〔2023〕22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左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3-08-02 11:15 来源: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崇发改社会〔2023〕22号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左市托育服务
综合指导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崇左市妇幼保健院:
报来《关于审批崇左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崇妇保报〔2023〕3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已收悉。根据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专家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效促进托育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同意建设崇左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6号。
三、项目业主:崇左市妇幼保健院。
四、项目代码:2112-451400-04-01-586632。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建设一栋三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配套建设生活垃圾站、医疗垃圾站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和室外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08.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3.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53万元,预备费62.3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业主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解决。
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程节能措施。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请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崇左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503512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5035110。收信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4号发展大厦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2200。)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政务公开选项:公开)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印
附件
崇左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工程设计 | |||||||
工程勘察 | |||||||
工程监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购置 | |||||||
其它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本项目为托育服务基础设施,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其中建安工程达到上述相应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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