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安县首创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H-FWZB-20240116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25号
项目名称:农安县首创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以清晰可辨的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邮箱:851622822@qq.com)。
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室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农安县农靠公路0公里处
联系方式:李海龙、15568799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宽城区长新街18号华新小区15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李雪、0431-80605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
电话:0431-80605793
4.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
采购人名称 |
农安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15568799968 |
采购人地址 |
农安县农靠公路0公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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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80605793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宽城区长新街18号华新小区15号楼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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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农安县首创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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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160.000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16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采购需求: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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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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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02-01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以清晰可辨的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邮箱:851622822@qq.com)。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公告期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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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22 09:30 |
开标时间 |
2024-02-22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室三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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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李雪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80605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