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购买服务河口街道、新户镇及孤岛镇“乐龄守望”探访关爱服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ps37050300030810120240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鑫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女士0546-80855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公告正文
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本级(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口街道、新户镇及孤岛镇“乐龄守望”探访关爱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50300030810120240001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503000308101202400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13.787(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社工定期探访河口街道、新户镇及孤岛镇约83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提供心理慰藉和社交交流及个性化的订单式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入户探访、线上视频、电话探访、心理干预、哀伤辅导、个体和集体陪伴以及老年人有需求的其他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二)意向承接主体需要提交的材料:意向承接主体获取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12-10 00:00:00至2024-12-12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鑫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崔女士
2、联系方式:0546-8085536
一、项目名称:河口街道、新户镇及孤岛镇“乐龄守望”探访关爱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50300030810120240001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503000308101202400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13.787(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社工定期探访河口街道、新户镇及孤岛镇约83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提供心理慰藉和社交交流及个性化的订单式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入户探访、线上视频、电话探访、心理干预、哀伤辅导、个体和集体陪伴以及老年人有需求的其他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二)意向承接主体需要提交的材料:意向承接主体获取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12-10 00:00:00至2024-12-12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鑫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崔女士
2、联系方式:0546-808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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