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fgwz003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乔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1-6586503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天乐片区环卫、保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3AFGWZ00349
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天乐片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补疑 1
项目编号:2023AFGWZ00349
 
各投标人:
现对“合肥高新区天乐片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AFGWZ00349)补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表3乙方提供的软、硬件配备:第1项乙方提供智慧环卫系统的备注要求“对环卫车辆作业情况、人员在岗情 况进行实时视频监控,能检测到车辆有效作业情况(合同履约结束产权归招标人所有)。”现调整为:“(1)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及时与招标人对接,按要求进行智慧环卫系统搭建(市局搭建智慧环卫平台后可以满足数据接入需求),详见本条第(3)项),实施对环卫 管理所涉及到的人、车、物、事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管理,并在每月最后一周上报 智慧环卫系统运行相关数据。智慧环卫系统须具备环卫人员、机械设备(包括环卫 车辆等) 定位等实时在线管理 、需安排人员负责该板块,负责系统运行管理、按 时保质保量上报资料等。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建设运行智慧环卫管理系统, 保障车辆接入市级智慧环卫平台并正常使用。若在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未配齐该设 备,并在 60 天内无法向招标人演示运行情况,招标人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2)机械设备在线管理系统要求 可实时显示环卫车辆等机械设备的位置,形成实时定位监控,以及作业状态管理等 功能,用于每日机械化保洁作业结果监管,同时对于多种违规现象进行及时报警, 减少日常作业监管成本。主要包括车辆、机械设备的信息、位置、车速、作业实况、 实时监控、超速违规及报警等在线管理功能。要求支持按照当日班次时段,实时展 示各个区域和工种的车辆出勤情况、车辆出勤数量、出勤率等数据。要求系统必须 支持对环卫车辆机械化保洁作业,如洒水和洗扫作业的道路覆盖率和作业完成率(单 双边作业趟数)进行结果呈现,必须支持按车辆和按道路进行分别呈现(此项功能 需中标人承诺在项目进场后 60 天内演示本项目数据,并提供系统功能截图)。要 求可展示车辆的出勤时间,包括每日的进出停车场时间,每日的实际作业时间等, 展示以车辆维度的作业分析,包括车辆已规划道路和未规划道路的作业覆盖率和完 成率。 (3)上传数据内容: 终端手机号(设备号)、定位时间、经纬度、车速、海拔高 度、方向;上传数据频次:5 秒/次;上传数据标准:《JT/T808-2013 道路运输车辆 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4)本项目结束后,智慧环卫系统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
2、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表3乙方提供的软、硬件配备:第4项环卫工具箱 30个用于存放环卫人员日常保洁工具。现删除该项要求。
3、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要求:“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二年。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采购 人与中标人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现调整为:“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一年合同期结束,根据项目履约考核情况,如第一年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不予续签。如第一年合同期结束后考核情况良好,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X年合同(X最大数为2)。”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四项报价及特殊要求第6条及第五章第十三项报价及特殊要求第6条:“后续有新增移交道路、绿化保洁任务的,由投标人负责保洁,不额外增加保洁费用。全封闭、半封闭一个月以上的成条成片道路及绿地保洁按照道路 10 元 /㎡/年、绿地及其他 6 元/㎡/年的单价扣除相应的保洁费,新增的道路、绿地保 洁费计算单价与封闭路段扣除保洁费单价标准相同。”现调整为:“全封闭、半封闭一个月以上的成条成片道路(含人行道、广场等)及绿地等保洁按照道路(含人行道、广场等)10 元 /㎡/年、绿地及其他 6 元/㎡/年的单价扣除相应的保洁费;新增的道路(含人行道、广场)、绿地等保洁费计算单价按道路(人行道、广场) 10 元 /㎡/年、绿地及其他 6 元/㎡/年,其中高压走廊绿地按照3元 /㎡/年计费,合同期限内,上述单价不予调整。”
5、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十三条报价及特殊要求增加:“9、不可预见人工、机械清理外运零星费用,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提供人员和机械,采用一次性包死价格,小型装载机/挖掘机按140元/小时计费;外运费用按8T车辆每车200元/车,人工作业按150元/天计费,上述费用已包含驾驶员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
6、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增加:
“十四、违约处理条款
1.中标单位在日常作业中,因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以及其它作业质量达不到相关工作要求,引发市级相关部门督办、媒体曝光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每单次事件给予 1万元-5万元的违约处理。
2.道路清扫保洁主次干道、人行道要按时清扫,无成片沙石、渣土块、杂草、果皮、纸屑、漂浮物、烟蒂、痰迹、污水、其它杂物;路牙或隔离桩(栏)无明显灰沙带、无明显积水等其它杂物,招标人巡查如发现上述现象,处违约金2000元/次。
3.绿化带、收水井清扫保洁需无成片沙石、渣土块、树叶(5㎡)、漂浮物、果皮、纸屑、烟蒂、痰迹、沉积物等其它杂物,招标人巡查如发现上述现象,处违约金2000元/次。
    4.“牛皮癣”清理范围(详见考核标准内规定)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在发现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做到同色覆盖,规范涂抹,发现一处“牛皮癣”未清理现象,处违约金500元/条。
     5.不可预见其他临时性突发性任务,乙方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在15分钟内带领应急队伍设施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包含零星建筑垃圾清运、沟渠垃圾清扫、暴雨天气值守、清淤、雨雪天气值守除雪等),延迟视情况处违约金5000元-30000元/次。”
7、合肥高新区天乐片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格式不一致,现询问以哪种格式为准。
回复: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系统模板工具中提供的样式仅供投标人参照使用。投标文件编制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进行文件制作。
8、关于“第三章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2.2.3 (1) 商务评审标准投标人荣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环境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1)市容环卫(或同等类型)先进单位 (或先进集体)或同等类型荣誉。(2)优秀企业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或同等类型荣誉。”请问人民政府或管委会颁发的荣誉是否认可?
回复: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管委会)颁发的符合(1)(2)要求的荣誉,予以认可。
9、关于“第三章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2.2.3 (1) 商务评审标准投标人荣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环境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1)市容环卫(或同等类型)先进单位 (或先进集体)或同等类型荣誉。(2)优秀企业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或同等类型荣誉。 ”,请问如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开发区管委会颁发的荣誉是否认可?
回复: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开发区管委会颁发的符合(1)(2)要求的荣誉,予以认可。
10、投标制作软件没有服务方案节点,请问技术服务方案要导入到哪个节点?
回复:技术服务方案属于详细评审标准,导入详细评审标准端口中。
1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附录4、5、6要求是什么意思,需不需要响应?投标格式有提供表格格式,请问要不要响应?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附录4、5、6的要求已明确,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表格样式,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身投标安排综合考虑后进行填报。
12、本项目公告中的开标地点地址的门牌号应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13、本项目公告中8.联系方式中的“招标人:合肥高新公共事务管理有限公司”应为“8.1招标人:合肥高新公共事务管理有限公司”。
14、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合肥高新区环卫作业管理及评分标准
为明确乙方负责的合肥高新区辖区环卫作业内容,制定本管理及评分标准。甲方每月依据此标准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并以此分数作为每月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依据。
一、环卫单位规范管理
(一)管理制度健全,并有专人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如完善岗前、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具有完善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违者扣3分。
(二)乙方将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提供一份给甲方,并注明各自的岗位,如有变动因及时上报,违者扣5分。
(三)乙方按规定用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职工意外险(不得低于100万元的赔付,确保在每月15日之前将上一月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发放到位,违者扣10分。
(四)乙方应成立不少于15人的应急分队,做好重大检查和线路保障活动,遇特殊情况、通报问题乙方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违者扣5分。
(五)管理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每天不低于3次巡查承接的各项工作,并做好日志的规范完整,每月底前将巡查日志、相关材料上报主管部门,违者每天扣1分。
(六)乙方严格按城管局指派人员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工作例会、专项工作会议)及相关检查考核等工作,不得迟到、请假,遇特殊情况必须要书面请假,违者每次扣1分。
(七)乙方不得违反合肥市城管局环卫作业的“五个严禁”:严禁将粪渣倒入雨水管线内,严禁将垃圾扫入窨井,严禁将垃圾倾倒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严禁机械清扫车扬尘作业,如有违反,环卫单位每次扣10分。
(八)乙方的环卫作业车辆未按规定安装GPS或损坏未即时维修的,每次扣1分;冲洗车、洗扫车作业时速度不得超过15KM/小时,如有违反,环卫单位每次扣1分。气温在2摄氏度以下,冲洗、洒水作业调至中午10时—14时开展,确因低温天气等客观因素导致工作无法进行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后,停止冲洗和洒水,违者每次扣2分。
(九)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的,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违者每次扣10分。
(十)每天必须进行两次大扫,早晨大扫7:00前结束,下午大扫15:00前结束,大扫结束后巡回保洁。清扫时间如有变动,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违者扣2分。
二、乙方环卫作业人员及机械作业管理规定
乙方环卫作业人员及机械作业如有以下情形的,属于违反环卫作业管理规定,并扣除乙方相应分数: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任务的,扣1分;
(二)保洁时间没有保洁人员的,扣1分;
(三)整条路段、岗位未清扫的,扣5分;
(四)环卫作业人员工作期间不在工作岗位的、不着工作服、行为不雅、三人集聚等情况,扣2分。
(五)道路实行机械清扫不洁、漏扫、痕迹、因设备损坏不上报和不清扫的、每条道路扣5分。
三、道路、绿化带、水面、人行天桥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一)道路清扫保洁。主次干道、人行道要按时清扫,无成片沙石、渣土块、杂草、果皮、纸屑、漂浮物、烟蒂、痰迹、污水、其它杂物;路牙或隔离桩(栏)无明显灰沙带、无明显积水等其它杂物,如发现上述现象,污染面积在2㎡以内(含2㎡)或长度在5m以内(含5m)扣0.2分,面积在2㎡以上或长度在5m以上扣1分。
(二)绿化带清扫保洁。无成片沙石、渣土块、树叶(5㎡)、漂浮物、果皮、纸屑、烟蒂、痰迹等其它杂物,如发现上述现象,污染面积在2㎡以内(含2㎡)扣0.2分,2㎡以上扣1分。
(三)水面保洁。水域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用清捞工具清理水面较为明显的纸屑、塑膜、饮料瓶、废弃物等,确保水面整洁、卫生。如发现上述现象,污染面积在2㎡以内(含2㎡)扣0.2分,2㎡以上扣1分。
(四)人行天桥清扫保洁。与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及考核标准相同,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
(五)道路污染清理。辖区内出现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路面泼洒、车带泥等情况,每处2立方米以下或污染路面50平方米以内的,乙方应及时组织清理,未清理的扣1分;
(六)窨井口。严禁将清扫的灰尘、垃圾、渣土块等杂物扫入窨井口,违者扣10分;
(七)可视垃圾。未将承接区域道路两侧至围墙,无围墙的延伸10米的可视垃圾及漂浮物清除的;不得将清扫后的垃圾袋堆放在绿化带及人行道,违者扣1分。
(八)报告制度。发现影响清扫保洁工作情况的(乱搭乱建、占道堆放、占道施工、损坏绿化、垃圾偷到等不良情况),要及时上报,违者扣1分。
四、果皮箱及240L垃圾容器管理标准
(一)所有果皮箱及240L垃圾容器确保每日清洗一次、果皮箱垃圾即满即清,确保垃圾不满溢,违者扣0.2分;
(二)保持果皮箱及240L垃圾容器箱体完好,如有歪斜、损坏、内胆、丢失或道路施工需拆除等问题按规定要及时上报,违者每处扣0.5分;
(三)果皮箱门锁好、果皮箱内胆要套垃圾袋并及时更换;240L垃圾容器必须放置在指定垃圾收集点上,摆放整齐,不占用盲道,桶盖密闭,不得随意移动,违者每处扣0.2分;
(四)果皮箱及240L垃圾容器周边不许临时堆放清扫垃圾和杂物,240L垃圾容器内无渣土块、碎石等建筑垃圾,违者每处扣0.5分;
(五)垃圾清运过程中不能滴、洒、漏、随意倾倒、掩埋垃圾、现象,违者每次扣0.2分;
(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在公共区域自行设立、移动果皮箱(桶),违者扣0.2分。
五、“牛皮癣”清理
(一)“牛皮癣”清理范围。承接区域道路两侧及道路出入口外沿10米内的建(构)筑物立面、店铺(卷闸门)、围墙(门)、车行道人行道路面、桥梁、灯杆、栏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路牌、公交站亭、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线杆箱、电缆线杆、电话亭、书报亭、宣传栏、邮箱、果皮箱、240L垃圾容器、交通信号路灯杆、岗亭、交通隔离栏;
(二)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在发现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做到同色覆盖,规范涂抹,发现一处“牛皮癣”扣0.2分;一处有三个以上成片“牛皮癣”扣0.5分;清理不净或不规范清理覆盖的,违者扣1分。
(三)根据合肥市城管局规定,每月两次上报不少于五处违规“牛皮癣”图片和材料,如乙方在当月考核中没有扣分的,该项不扣分。如乙方在当月考核中有扣分情况的且也没有按规定上报的,违者每处扣0.5分。
六、公交站亭、道路隔离栏保洁管理
(一)每天保洁一次,表面有灰尘、“牛皮癣”及小广告的扣0.2分。
(二)做好公交站(亭)、道路隔离栏的卫生,确保表面洁净无灰尘,违者扣0.2分。
(三)对于公交站(亭)、道路隔离栏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告,违者扣0.2分。
(四)作业时不得随意穿越道路隔离栏,严禁将道路隔离栏打开通行,违者扣1分。
七、生活垃圾收集管理
按照《合肥高新区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工作及评分标准》执行。
八、公共厕所清扫保洁、粪便清掏管理
按照《合肥高新区公厕管理及评分标准》执行。
九、数字化城管考核
(一)安排专人负责公司平台和处置通回复工作,明确责任。
(二)所有案件必须规范处置,建议附照片回复,避免返工。
(三)所有案件应提前半小时回复。其中,上班时间正常回复,下班后(12:00-14:00、17::30以后)要求回复同时,电话通知局环管处平台管理员,避免因回复不及时出现过期案件。
(四)如出现特殊原因需要回退,应在接到该案件半小时内回退,并说明原因;超过半小时,视为公司同意处置。
(五)因公司回复不及时或未电话通知造成过期和返工案件,对公司进行处罚。其中过期案件一件处罚10000元,返工案件一件处罚10000元。
(六)合同范围内的非法小广告类案件全部列入考核,同时给予50元/条处罚,从当月环卫作业经费中扣除。
十、节假日、专项任务保障、专项整治、重大活动等
(一)遇专项任务保障时,按甲方统一部署和要求,公司合理安排人员及工作,管理人员及环卫作业人员现场组织开展作业,违者扣2分。
(二)夏季防汛工作期间,各公司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扫保洁。除污染特别严重情况,暴雨结束后2小时内应将道路清理完毕。针对强降雨天气后道路产生严重淤泥现象,各单位应在10分钟内将应急分队调到现场清理淤泥和杂物,不得因雨水口被杂物堵塞造成排水不畅现象,违者扣5分。
(三)冬季降雪期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按照铲雪除冰应急工作预案,提前准备人员物资,确保人手一把铁锹,机械设备处于待命状态,在接到任务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道路范围内无积雪,违者扣5分。
(四)遇其他临时性突然性任务,乙方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必须在10分钟内带领应急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违者扣5分。
十一、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服务费用占合同总价的20%,年度考核后按比例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季度有效分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季度费用;作为惩罚性措施:有效分在 80 分-90 分(含 80 分)的, 按季度考核比例的 80%支付;季度有效分在 70 分-80 分(含 70 分)的,按季度考核 比例的 70%支付;季度有效分在 70 分以下的,按季度考核比例的 50%支付。年平均 得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全额支付年度考核费用;作为惩罚性措施:年平均得 分在 80 分-90 分(含 80 分)按年考核比例的 80%支付;得分在 70 分-80 分(含 70 分)的按年考核比例的 70%支付;得分在 70 分(不含 70 分)以下的,按年考核费用全额扣除不予以支付。
由于中标方管养不到位,出现严重后果的或连续2次季度考核低于70分,不再续签后续年度合同,招标人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如出台新的考核细则及办法,则执行新的考核细则及办法,中标单位无条件认同。
 
注:此补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公共事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60 号
联系人:乔工
电话: 0551-6571136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60 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王工/陈工
电话:0551-65865033/65311175
 
2023 年 3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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