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重点区域影像留存、期刊编印服务
采购需求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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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鹏重点区域影像留存、期刊编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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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工作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大鹏重点区域影像留存服务:(1)影像采集:重点区域年度示范项目(12-14个)拍摄,两个角度,每月1次;坝光片区重点产业项目摄影摄像记录,每月1次,每次至少3个角度;重点区域自然风光,两月一次,每次2个角度;.应急拍摄:3次。(2)工作对接:主动与重点区域入驻企业、建设单位建立沟通渠道,获取相应素材。(3)影像留存:整理片区影像资料,每月月底前及时交付影像原像素素材电子版。 2.大鹏重点区域期刊策划、设计、编印:(1)期数:普刊6期,每期基本框架包括特别报道、政务动态、产业动态、开发建设、党建工作、活动之窗、他山之石、片区掠影;影像特刊1期,结合年度发展主题策划。(2)采编时间:2024年1月1-2024年12月,普刊2月一期,特刊年度一期。(3)内容:围绕市、新区方针政策,大鹏重点区域重点工作策划、整理编辑。(4)成果:双月刊于次月上旬交付电子版、纸质版定稿。 3.宣传推广服务:(1)提取期刊报道重点主题,撰写相应新闻稿发布在官方媒体平台,每月至少一次。(2)策划2024年度重点宣传报道方案,定期提供宣传方面专业性指导意见,并配合做好重点区域年度开发影像拍摄。(3)及时提供国家、省、市无人机管理、摄影摄像政策法规文件,定期提供拍摄方面专业性指导意见。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按甲方要求采集的重点区域影像素材,交付标准以服务内容能应用于官方新媒体、报刊杂志等平台为准,有被学习强国、中央及省级媒体平台采用经验优先。 2.按甲方要求完成6期双月刊普刊(第41、42、43、44、45、46期)、1期影像特刊设计编印工作,每期150册,内文50P以内,成品尺寸210x260mm,封面用315克特种纸,内页用150克特种纸,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制作、调色、印刷、锁线胶装、送货等,在电子文档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制交付。 3..团队构成及公司资质:(1)团队构成:包括写作总监、编辑总监、主创设计师、审校总监、设计师、摄影师等,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2)成员资质,总监和主创设计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感性,拥有二十年(含)以上新闻采访及编辑经验、大型公开发售商业杂志设计经验;新闻采编人员应拥有记者证,具备为深圳市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提供权威的舆情服务、新闻发布的能力。(2)公司资质:具备通用航空服务资质。 4.按要求做好采编素材收集整理、策划编印服务,据此可能产生的交通、食宿、航空申请服务等杂务自行解决。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如联合体参与采购,供应方需提供《联合体参与采购协议》(格式自拟),《联合体参与采购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且须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不允许分包。 |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玖佰元(¥44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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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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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白沙湾路2号坝光片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28333057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4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