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59号荣华苑1区2幢3单元25层32501号转让
转让底价 | ¥115.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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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1-1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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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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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陈斌 联系电话:15582865151 |
部门负责人:苗旺 联系电话:18636882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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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位于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59号荣华苑1区2幢3单元25层32501号转让 转让底价 ¥115.00万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标的信息基本情况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59号 *房产证号/土地证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荣华房地产000000000260 建筑面积(平方米): 158.37 土地面积(平方米): *用途: 住宅 类型: 附属设施: *租赁情况: 无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备注: 项目展示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标的物所在楼层25层,总高29层。房屋现空置,室内毛墙毛地,水、电、暖、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附近有多路公交车,出行方便;临迎宾街,交通便利;该区域居住氛围较好,其他市政设施较齐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西左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注册地 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城北大街91号 法人代表 邸保国 注册资本(万元) 37,0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40700MA0H230L31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自行办理房产及土地过户,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5)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5、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3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②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③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签订受让法律文本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⑥未按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支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的;
⑦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⑧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要约的;
⑨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是否按约定收取佣金 是 其他披露内容 该房产转让方已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荣华房地产000000000260,转让方依据持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处置,受让方需自行判断权属瑕疵。
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该项目介绍内容均来自评估报告及委托方提供,如产生法律纠纷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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