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 药品 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36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57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3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 企业 申报情况,现将2024年3月份符合动态调整新增挂网的药品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4月13日至4月19日。请企业持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招采子系统,在“挂网申请”的“挂网公示”菜单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诉”“投诉”模块提交。企业申投诉应依法依规在公示期内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恶意投诉的企业将按《福建省 医药 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0591-87279375
附件:1. 2024年3月拟新增挂网的产品(西药、中成药)
2. 2024年3月拟新增挂网的产品(中药配方颗粒)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