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三局北京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380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北京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 (谈判编号:ZTSJ-DBZLZHGL-WZZB-01) 1. 竞谈条件 1.1本项目北京地铁3号线04标项目工程已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中路道路下方,南起姚家园路北,北至阜阳东街路口南。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属于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综合管廊建设的一部分,本项目综合管廊所在的轨道交通及道路设计均未实现规划,故综合管廊统筹轨道交通工程、道路工程统一规划建设,统筹工期,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本标段为 01标段,起点里程为K1+042.582,终点里程为K2+496.249,南接00标管廊,北接 02标管廊。管廊沿东坝中路自南向北分别上跨地铁3号线平房村站,下穿东坝南四街、焦庄路、东坝南三街、东坝南二街、东坝南一街至地铁3号线东坝中街站端上方。 本标段管廊在地铁3号线平房村站上方区段与地铁车站共构(该段图纸已出,本册不含):下穿东坝南四街、焦庄路以及东坝南二街的三个区段为暗挖工程,结合道路两端分支口设置施工竖井;其余区段均为明挖工程。 工程造价:380000000元。 计划工期为24个月,开竣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2026年8月31日。 2.2谈判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见附表-1。本次谈判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2.3. 包件划分 包件划分:具体谈判采购的物资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谈判物资包件清单》。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须具备标物资年产20万m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3.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2022-2023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试块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3.4.1技术标准 3.4.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4.3混凝土须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204-2015标准要求。 3.4.4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 3.4.5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4.6混凝土泵送符合JGJ/T10-2011《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3.4.7《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4.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3.4.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4.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3.4.11《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3.4.1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3.4.13《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3.4.1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3.4.15《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3.4.16《混凝土外加剂》GB/T8076-2008。 3.4.17《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2008。 3.4.1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3.4.19《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一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5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谈判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6生产商的产品需在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名录范围内.(见附件2)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不提供纸质版谈判文件),本次谈判不收取标书费。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首页->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按照有关流程操作。电采二期公告公示不推送采招网,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谈判文件的响应:请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9月26日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更多”->搜索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 4.3.2报名资料及履约信用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客商信息(客商信息为‘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于鲁班网谈判公告页面中的附件,请及时下载填报)三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及谈判文件售卖期间“信用中国”网站查询PDF文件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811522512qq.com采购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4.3.3经采购人对资料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竞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5.竞标文件的递交 5.1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编辑第一次谈判报价”和“上传竞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开标(开启第一次谈判报价)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 5.1.1递交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银行户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银行账号:60869466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 联行号:305100001024 (2)谈判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投谈判证金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附表1。 一包一汇,竞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保证金+谈判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谈判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竞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谈判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如以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竞标人需在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北二路临68号,联系人:孙胤东 联系电话:13212165913。竞谈人应充分考虑原件送达至采购人的影响因素,未在规定时间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银行保函的格式:银行保函应按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附件1)中规定的保函格式提供,并应保证银行保函在谈判有效期内始终有效。提交银行保函时,竞谈人应及时协助采购人做好银行保函的真伪查验工作。 5.1.2谈判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开启第一次谈判报价)前,将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原色扫描件发至811522512@qq.com采购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联系人:孙胤东,联系电话:13212165913)。 ★5.2竞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开启第一次谈判报价)地点:本次谈判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进行,竞标人开标(开启第一次谈判报价)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编辑第一次谈判报价”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扫描件(PDF格式)”,需前往现场进行多轮谈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北二路临68号),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注:(1)提前上传:为避免开标(开启第一次谈判报价)前上传过于集中,且上传文件和病毒检测需要一段时间,请各竞标人提前上传(建议在开标前最少一天完成); (2)病毒检测:上传竞标文件出现“病毒检测中”提示后,再间隔3-5分钟(最多10分钟)刷新上传界面,检验是否上传成功。 (3)核实竞标文件情况:完成电子版竞标文件上传后,点击“下载”保存系统中的竞标文件,核实竞标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和显示是否正常。若出现乱码或无法打开的,请重新上传或联系平台客服人员。 5.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竞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人视其为放弃本次谈判。 5.4届时请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5.5线上开标(开启第一次谈判报价)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竞标文件的竞标人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开启第一次谈判报价)。 开标主要流程为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开标后、竞标人解密、系统唱标;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竞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或密码对其竞标文件解密。解密的操作时长为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竞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解密的竞标人,其竞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竞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除外(竞标人需在包件响应界面设置“开标自动解锁”,则可忽略此步骤)。 谈判采购中开启第一次谈判报价且评审通过后,采购人与通过评审的竞价人进行组织谈判,谈判完成后,竞标人须在采购人设定的第二次报价时限内将二次报价单填写完成后以密封的形式递交给采购人,同时在二次报价截止时限前进行平台二轮报价(最终价格),请竞价人于谈判当日全天24小时内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查看其他竞标人报价:中铁电子商务平台待各竞标人解锁和公布报价后,竞标人可在对应包件的竞标“报价”栏中查看其他竞标人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北二路临68号 联 系 人:孙胤东 电 话:13212165913 电子邮件:811522512@qq.com 8.谈判公告附件 附表1谈判物资包件清单 附表2客商基本信息 附表3客商银行账号 附件1银行保函 附件1: 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查询码: 致: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鉴于 (投标人名称)已保证按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项目(谈判编号:ZTSJ-DBZLZHGL-WZZB-01)谈判文件的规定,递交第 包物资投标保证金。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方(银行名称、地址)(下称“银行”)现开立一笔数额为( 元)的保函作为谈判编号 第 包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受(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下称“受益人”)的约束,该笔金额应由本银行根据本保函承诺合法地支付给上述买方。 如投标人发生如下情况之一,银行保函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谈判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况。 我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第一次书面要求后,无需买方出具任何证明来证实其要求,即按该要求向受益人支付上述款额,但在受益人的书面要求中,应注明该项索款,是由于发生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几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任何有关担保的索款要求,应在该有效期终止前提交银行。 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 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