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APM下穿道电气设备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06/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APM下穿道电气设备维修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飞行区内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更换APM下穿道EPS和直流屏的故障部件(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有效总工期:不超过90个日历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更换APM下穿道EPS和直流屏的故障部件,包含故障部件的拆卸,新部件、供电线缆、保护管、辅料的采购、运输、安装、敷设及后期调试等相关工作。
2.6 本比选项目报总价参选,最高参选限价为:25万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号条款为必要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3.2 参选人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3.6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2020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3.7 社保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2020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8 参选人须持有所使用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包含EPS及直流屏产品)。
*3.9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的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10 参选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1 信誉要求:
(1)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2132
电子邮箱:chenmengna@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单位全称)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述
APM下穿道直流屏和EPS电气设备已出现故障,相关配套设施已出现不能正常运转的现象,现需对APM下穿道EPS和直流屏的故障部件进行更换,对连接的电缆进行同步更换。
二、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名称为APM下穿道电气设备维修项目,项目地点为T2-T3联络下穿道。本项目通过更换APM下穿道中直流屏、EPS及相关设施中的故障部件,恢复APM下穿道直流屏、EPS的正常使用功能。更换的所有设备及其电气组件均由施工方提供。本项目工程量如下表:
直流屏:
EPS
电缆及桥架
三、相关要求
1. 直流屏
1.1 直流屏装置:
直流屏电源装置应包括双电源切换单元、微机自动控制的高频开关充电模块、微机型智能监控单元、全密封铅酸免维护蓄电池组及馈线单元。
1.2 蓄电池:
型式:全密闭胶体铅酸免维护电池
系统电压:220V DC
标称电压:2V或12V/个
浮充电压:2.23V/个单体
均充电压:2.4V/个单体
容量:40AH
蓄电池个数:18只
蓄电池组应包括电池、电池间连接导体及必要的附件。
1.3 充电装置(整流模块):
1.3.1 充电装置应采用高频开关整流装置,能使蓄电池在“浮充”和“均衡充电”方式下充电,并设有手动操作开关。
充电装置应具有稳压、稳流、限流性能及过充保护,应采用微机型,具有浮充电、自动均流充电和手动稳流充电等功能,应为长期连续工作制。高频开关充电装置的谐波干扰、电磁兼容、均流系数、功率因数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
型式:微机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可带电插拔,在线维护。
电源电压:两路AC 380V±10%,50±1Hz,TN-S系统。
保护单元:断电保护、过电压和欠电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温度保护、模块并联保护等
功率因数:0.9以上(100%负荷额定输入电压)
输出额定电压:DC 220V
控制母线电压:220V±5%
合闸母线电压:220~286V
负荷调节范围:0~100%
1.3.2 充电模块技术性能:
PWM脉宽调制技术、具有自动均流、过流、过压、缺相保护
自动冷却方式
自启动功能,满足无人值守的要求
1.4 监控单元
1.4.1 监控单元应带有彩色触摸屏,采用中文触摸控制显示,可在线修改整定参数,显示运行状态,可对充电模块、电池等进行监控。实现对各参数检测和快速故障诊断与调整的远程监控功能,支持多种通讯协议,接口支持RS-485或RS-232。
监控系统的功能:
遥测量:两路交流三相电压;
合母电压、控母电压、控母电流、蓄电池放电电流;
遥信量:交流接触器状态、充电模块状态、蓄电池熔断器状态;
遥控量:系统均/浮充(状态);
遥调量:合母电压、充电电流;
监控系统的技术性能:
对充电模块的监控(电压、电流、工作状态);
控制母线电压监察功能,过高、过低后可发出告警信号;
蓄电池充电的智能管理;
两路交流进线的监控,自动切换;
提供RS485、RS232通讯口;
与后台机互联(MODBUS协议);
1.4.2 监控单元具有接收和输出各种测量、报警信号:
报警信号:
直流过电压、直流欠电压、直流接地故障、整流模块故障、充电机交流电源消失、过温告警。
测量表计:
交流电压表、带切换开关的直流电压表、直流电流表。
1.5 直流馈电回路
所有直流馈电回路应安装在一个柜体内。合闸馈出开关C25A/2P共2个;控制馈出开关C25A/2P共6个。
1.6 直流回路绝缘监测
直流屏应具有直流母线及回路的绝缘监测功能,当母线出现接地后,应自动报警。
1.7 外壳
柜体侧面、后面应为金属封闭、前面为玻璃门,整体为垂直自立式适合地面安装的型式。柜体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30。
1.8 直流屏电源装置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应遵循以下主要标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以下标准、规范均应按最新版本执行。
GB/T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 13337.1 《固定型排气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DL/T 459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 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 78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IEC 60896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2. EPS:
2.1 系统由交流配电单元,高频开关充电模块,阀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组,逆变器,隔离变压器,智能监控单元,蓄电池智能巡检装置,手动维修开关等组成。
2.2 EPS应具有遥信、遥测功能,具有电池监测及保护系统( RS485\MODBUS通讯规约)。
2.3 后备式市电交流旁路优先
2.3.1 市电交流正常:负荷由市电输出供电,蓄电池处于浮充状态。
2.3.2 市电交流断电:市电断电时,切换为由蓄电池经逆变器输出,给负荷供电。
2.3.3 市电交流恢复:再切换至市电供电
2.3.4 切换时间:<0.25s
2.4 保护功能及告警
2.4.1 短路故障时,关闭逆变器,故障消除后,人工重新开机才能运行
2.4.2 逆变器超温:关闭逆变器,温度降低后,自启动回复运行。
2.4.3 逆变器故障:关闭逆变器
2.4.4 故障发生时,同时发出信号灯及报警声响(蜂鸣器),故障消失后,告警信号自动消失。
2.5 所有构件均安装在独立的柜中。
2.6 冷却方式:温控风冷。
2.7 机械噪声:<50db
2.8 EPS应是成熟的技术先进的产品,持久耐用。
2.9 蓄电池:
2.9.1 蓄电池采用12V、阀控式铅酸密封电池,使用寿命为10年。
2.9.2 在厂家保证的使用期限内和在最低环境温度(对电池而言)下,蓄电池的容量,应能在自放电时间内给所带负荷供电,同时维持输出电压在规定范围内。
2.9.3 电池应有足够的容量以保证在全部备用时间内向100%的额定负载供电。
2.10 柜体结构与防腐
2.10.1 柜体外壳由经除锈、氧化、除毛刺及防腐处理后的镀锌薄钢板制成,落地安装,可防止鸟虫进入。
2.10.2 外壳的防护等级应符合IEC60529,GB4208规定,如下所列:外壳防护等级IP31.
2.10.3 安装方式:户内落地安装,前后开门
2.11 监控单元功能
2.11.1 设备配置7英寸以上中文彩色液晶显示器,能够动态显示一次系统模拟图,即时显示一次回路元件工况及交直流参数。人机界面采用图形化界面、支持掉电存储、USB接口扩展、RS-485通讯、在线修改设置、密码保护、历史记录等功能。
2.11.2 具有自诊断、掉电后来电自恢复功能。
2.11.3 监测交流输入输出电压、电流,蓄电池组电压及单节电池电压。
2.11.4 状态信息检测:市电/逆变工作状态,交流进线正常/故障、充电器正常/故障、逆变器正常/故障等
2.12 EPS配置蓄电池巡检装置,能在线检测单节电池的电压。
2.13 接地:
2.13.1 应提供接地端子及外壳接线柱。
2.13.2 充电器元件外露非导电部分和外壳之间、外壳和接地母线/接地螺栓之间的电导率,应充分维护接地保护线路的连续性,必要时应使用接地跨接线。
2.13.3 仪表:所有仪表均嵌入安装;柜体正面设一表示系统主要元件和工作状态的模拟显示屏。
2.13.4 接线:所有内部导线应是铜芯、PVC绝缘型双铰线;导线颜色均应按制造厂的标准着色;
2.14 端子及电缆进出线:
2.14.1 所有电线应有单独的端子,除非端子是专用于多根导体的;端子间的配线应连续且不允许有接头。除满足接线要求外,应留有20%的备用端子。
2.14.2 承受不同电压等级的端子,应分组并用隔板分开。
2.14.3 内部配线应成束或安装在塑料槽盒内。
2.14.4 所有的外部电缆,应从底部进入设备;密封板、电缆入口、线夹、接地端子、支撑装置及接线端子均应为设备的一部分,它们应与数据表中规定的电缆型号、规格和数量相一致,电缆密封件为塑料的。设计时应事先考虑在电缆密封件和端子之间留有足够的连接空间。
2.15 EPS产品品牌应在大连国彪、吉林科电、青岛创统、上海华翌中进行选择。产品参数不得低于上述要求。
四、项目其他相关要求
4.1 参选方所报价格应包含实施本项目所需所有材料、机械设备、人工、工具、故障部件的拆卸,新部件的运输、企业管理费、合理的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比选人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4.2 工期
4.2.1 自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工。
4.3 应急响应
4.3.1 接到应急响应通知后,参选人应于白天(08:00-17:00)1个小时,夜晚(17:00-次日08:00)1.5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并配齐相应人员、机械设备及工具、物料、劳动防护用品。
4.4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4.4.1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
4.4.2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CCAR-331SB-R1)
4.4.3 《飞行区从业人员准入考核管理制度》
4.4.4 《飞行区控制区证件管理规定》
4.4.5 《首都机场机坪安全记分制度》
4.4.6 《飞行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APM下穿道电气设备维修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飞行区内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更换APM下穿道EPS和直流屏的故障部件(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有效总工期:不超过90个日历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更换APM下穿道EPS和直流屏的故障部件,包含故障部件的拆卸,新部件、供电线缆、保护管、辅料的采购、运输、安装、敷设及后期调试等相关工作。
2.6 本比选项目报总价参选,最高参选限价为:25万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号条款为必要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3.2 参选人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3.6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2020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3.7 社保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2020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8 参选人须持有所使用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包含EPS及直流屏产品)。
*3.9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的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10 参选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1 信誉要求:
(1)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2132
电子邮箱:chenmengna@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单位全称)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述
APM下穿道直流屏和EPS电气设备已出现故障,相关配套设施已出现不能正常运转的现象,现需对APM下穿道EPS和直流屏的故障部件进行更换,对连接的电缆进行同步更换。
二、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名称为APM下穿道电气设备维修项目,项目地点为T2-T3联络下穿道。本项目通过更换APM下穿道中直流屏、EPS及相关设施中的故障部件,恢复APM下穿道直流屏、EPS的正常使用功能。更换的所有设备及其电气组件均由施工方提供。本项目工程量如下表:
直流屏: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直流充电馈出屏 | GBGZDW33-220V-40AH | 1 |
蓄电池屏 | 800*600*2200 | 1 |
微机监控系统 | ZH | 1 |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模块 | CHG-21 | 3 |
自动调压硅链 | DT-2 | 1 |
直流输出回路 | GM32M | 1 |
蓄电池巡检装置 | B24 | 1 |
绝缘检测装置 | GND-32 | 1 |
蓄电池 | 40AH | 18 |
EPS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主机 | Ⅲ-30KW | 1 |
充电器 | CHG-21 | 1 |
电池 | BT12-135 | 18 |
变压器 | GB-B3L-30K | 1 |
主机柜 | 800*600*2200 | 1 |
电池柜 | 800*600*2200 | 1 |
输入开关 | 63A/3P | 1 |
旁路维修开关 | 50A/3P | 2 |
输出开关 | 10A/3P | 22 |
输出开关 | 10A/2P | 3 |
智能监控系统 | ZH | 1 |
电缆及桥架
名称 | 长度 | 型号 |
电缆 | 50米 | YJV-WDZA-4*35+1*16 |
阻燃桥架 | 25米 | 100mm*100mm |
三、相关要求
1. 直流屏
1.1 直流屏装置:
直流屏电源装置应包括双电源切换单元、微机自动控制的高频开关充电模块、微机型智能监控单元、全密封铅酸免维护蓄电池组及馈线单元。
1.2 蓄电池:
型式:全密闭胶体铅酸免维护电池
系统电压:220V DC
标称电压:2V或12V/个
浮充电压:2.23V/个单体
均充电压:2.4V/个单体
容量:40AH
蓄电池个数:18只
蓄电池组应包括电池、电池间连接导体及必要的附件。
1.3 充电装置(整流模块):
1.3.1 充电装置应采用高频开关整流装置,能使蓄电池在“浮充”和“均衡充电”方式下充电,并设有手动操作开关。
充电装置应具有稳压、稳流、限流性能及过充保护,应采用微机型,具有浮充电、自动均流充电和手动稳流充电等功能,应为长期连续工作制。高频开关充电装置的谐波干扰、电磁兼容、均流系数、功率因数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
型式:微机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可带电插拔,在线维护。
电源电压:两路AC 380V±10%,50±1Hz,TN-S系统。
保护单元:断电保护、过电压和欠电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温度保护、模块并联保护等
功率因数:0.9以上(100%负荷额定输入电压)
输出额定电压:DC 220V
控制母线电压:220V±5%
合闸母线电压:220~286V
负荷调节范围:0~100%
1.3.2 充电模块技术性能:
PWM脉宽调制技术、具有自动均流、过流、过压、缺相保护
自动冷却方式
自启动功能,满足无人值守的要求
1.4 监控单元
1.4.1 监控单元应带有彩色触摸屏,采用中文触摸控制显示,可在线修改整定参数,显示运行状态,可对充电模块、电池等进行监控。实现对各参数检测和快速故障诊断与调整的远程监控功能,支持多种通讯协议,接口支持RS-485或RS-232。
监控系统的功能:
遥测量:两路交流三相电压;
合母电压、控母电压、控母电流、蓄电池放电电流;
遥信量:交流接触器状态、充电模块状态、蓄电池熔断器状态;
遥控量:系统均/浮充(状态);
遥调量:合母电压、充电电流;
监控系统的技术性能:
对充电模块的监控(电压、电流、工作状态);
控制母线电压监察功能,过高、过低后可发出告警信号;
蓄电池充电的智能管理;
两路交流进线的监控,自动切换;
提供RS485、RS232通讯口;
与后台机互联(MODBUS协议);
1.4.2 监控单元具有接收和输出各种测量、报警信号:
报警信号:
直流过电压、直流欠电压、直流接地故障、整流模块故障、充电机交流电源消失、过温告警。
测量表计:
交流电压表、带切换开关的直流电压表、直流电流表。
1.5 直流馈电回路
所有直流馈电回路应安装在一个柜体内。合闸馈出开关C25A/2P共2个;控制馈出开关C25A/2P共6个。
1.6 直流回路绝缘监测
直流屏应具有直流母线及回路的绝缘监测功能,当母线出现接地后,应自动报警。
1.7 外壳
柜体侧面、后面应为金属封闭、前面为玻璃门,整体为垂直自立式适合地面安装的型式。柜体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30。
1.8 直流屏电源装置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应遵循以下主要标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以下标准、规范均应按最新版本执行。
GB/T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 13337.1 《固定型排气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DL/T 459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 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 78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IEC 60896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2. EPS:
2.1 系统由交流配电单元,高频开关充电模块,阀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组,逆变器,隔离变压器,智能监控单元,蓄电池智能巡检装置,手动维修开关等组成。
2.2 EPS应具有遥信、遥测功能,具有电池监测及保护系统( RS485\MODBUS通讯规约)。
2.3 后备式市电交流旁路优先
2.3.1 市电交流正常:负荷由市电输出供电,蓄电池处于浮充状态。
2.3.2 市电交流断电:市电断电时,切换为由蓄电池经逆变器输出,给负荷供电。
2.3.3 市电交流恢复:再切换至市电供电
2.3.4 切换时间:<0.25s
2.4 保护功能及告警
2.4.1 短路故障时,关闭逆变器,故障消除后,人工重新开机才能运行
2.4.2 逆变器超温:关闭逆变器,温度降低后,自启动回复运行。
2.4.3 逆变器故障:关闭逆变器
2.4.4 故障发生时,同时发出信号灯及报警声响(蜂鸣器),故障消失后,告警信号自动消失。
2.5 所有构件均安装在独立的柜中。
2.6 冷却方式:温控风冷。
2.7 机械噪声:<50db
2.8 EPS应是成熟的技术先进的产品,持久耐用。
2.9 蓄电池:
2.9.1 蓄电池采用12V、阀控式铅酸密封电池,使用寿命为10年。
2.9.2 在厂家保证的使用期限内和在最低环境温度(对电池而言)下,蓄电池的容量,应能在自放电时间内给所带负荷供电,同时维持输出电压在规定范围内。
2.9.3 电池应有足够的容量以保证在全部备用时间内向100%的额定负载供电。
2.10 柜体结构与防腐
2.10.1 柜体外壳由经除锈、氧化、除毛刺及防腐处理后的镀锌薄钢板制成,落地安装,可防止鸟虫进入。
2.10.2 外壳的防护等级应符合IEC60529,GB4208规定,如下所列:外壳防护等级IP31.
2.10.3 安装方式:户内落地安装,前后开门
2.11 监控单元功能
2.11.1 设备配置7英寸以上中文彩色液晶显示器,能够动态显示一次系统模拟图,即时显示一次回路元件工况及交直流参数。人机界面采用图形化界面、支持掉电存储、USB接口扩展、RS-485通讯、在线修改设置、密码保护、历史记录等功能。
2.11.2 具有自诊断、掉电后来电自恢复功能。
2.11.3 监测交流输入输出电压、电流,蓄电池组电压及单节电池电压。
2.11.4 状态信息检测:市电/逆变工作状态,交流进线正常/故障、充电器正常/故障、逆变器正常/故障等
2.12 EPS配置蓄电池巡检装置,能在线检测单节电池的电压。
2.13 接地:
2.13.1 应提供接地端子及外壳接线柱。
2.13.2 充电器元件外露非导电部分和外壳之间、外壳和接地母线/接地螺栓之间的电导率,应充分维护接地保护线路的连续性,必要时应使用接地跨接线。
2.13.3 仪表:所有仪表均嵌入安装;柜体正面设一表示系统主要元件和工作状态的模拟显示屏。
2.13.4 接线:所有内部导线应是铜芯、PVC绝缘型双铰线;导线颜色均应按制造厂的标准着色;
2.14 端子及电缆进出线:
2.14.1 所有电线应有单独的端子,除非端子是专用于多根导体的;端子间的配线应连续且不允许有接头。除满足接线要求外,应留有20%的备用端子。
2.14.2 承受不同电压等级的端子,应分组并用隔板分开。
2.14.3 内部配线应成束或安装在塑料槽盒内。
2.14.4 所有的外部电缆,应从底部进入设备;密封板、电缆入口、线夹、接地端子、支撑装置及接线端子均应为设备的一部分,它们应与数据表中规定的电缆型号、规格和数量相一致,电缆密封件为塑料的。设计时应事先考虑在电缆密封件和端子之间留有足够的连接空间。
2.15 EPS产品品牌应在大连国彪、吉林科电、青岛创统、上海华翌中进行选择。产品参数不得低于上述要求。
四、项目其他相关要求
4.1 参选方所报价格应包含实施本项目所需所有材料、机械设备、人工、工具、故障部件的拆卸,新部件的运输、企业管理费、合理的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比选人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4.2 工期
4.2.1 自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工。
4.3 应急响应
4.3.1 接到应急响应通知后,参选人应于白天(08:00-17:00)1个小时,夜晚(17:00-次日08:00)1.5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并配齐相应人员、机械设备及工具、物料、劳动防护用品。
4.4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4.4.1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
4.4.2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CCAR-331SB-R1)
4.4.3 《飞行区从业人员准入考核管理制度》
4.4.4 《飞行区控制区证件管理规定》
4.4.5 《首都机场机坪安全记分制度》
4.4.6 《飞行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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