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横东岭路变电站旁右侧边坡整治工程、盐龙大道沥青路面维修整治工程(施工)
金额
1734.7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832023047
预算金额1734.7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大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132665790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横东岭路变电站旁右侧边坡整治工程、盐龙大道沥青路面维修整治工程(施工)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横东岭路变电站旁右侧边坡整治工程、盐龙大道沥青路面维修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4403832023047
招标项目名称:横东岭路变电站旁右侧边坡整治工程、盐龙大道沥青路面维修整治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3047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横东岭路变电站旁右侧边坡整治工程、盐龙大道沥青路面维修整治工程(施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22 09:00 至 2023-11-2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1-2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1-24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须编制技术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1326657902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大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工
办公电话:1326657902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832023047001001
标段名称:横东岭路变电站旁右侧边坡整治工程、盐龙大道沥青路面维修整治工程(施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477.5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横东岭路变电站旁右侧边坡整治工程、盐龙大道沥青路面维修整治工程,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施工内容为准。
计划总投资:1734.71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投标人要求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其他: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禁止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禁止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禁止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本项目招标人其他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横东岭路变电站旁右侧边坡整治工程、盐龙大道沥青路面维修整治工程(施工)和坂李大道K2+600~K2+800右侧边坡整治工程、深峰路及普安路道路修复整治工程(施工)两个施工标段的投标活动,但最多只能获得其中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投标人已中标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则该投标人在后续其他标段的定标程序中将被剔除。如某一个标段中标单位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出现中标结果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它标段的招标投标程序及定标结果)。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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