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安三分公司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规划核实与建筑放线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书专业分包采购计划任务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截止时间:2023-04-04 11:50:39正文内容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规划核实与建筑放线技术服务合同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邕宁区百济镇
工程造价:约8.8万元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07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04月06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工程范围:提供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规划核实(单体核实)、全面核实、建筑放线、不动产实测绘等测绘内容相应成果数据、报告书。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乙方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并提交相应测绘技术报告,并提供与合同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合同款。在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乙方必须依照付款金额先开具含税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及付款申请函符合规定后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因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规定导致甲方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乙方的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3、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斌
电 话: 18154506605
邮 箱: 302868806@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监督电话:18707729208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规划核实与建筑放线技术服务合同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邕宁区百济镇
工程造价:约8.8万元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07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04月06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工程范围:提供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规划核实(单体核实)、全面核实、建筑放线、不动产实测绘等测绘内容相应成果数据、报告书。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乙方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并提交相应测绘技术报告,并提供与合同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合同款。在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乙方必须依照付款金额先开具含税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及付款申请函符合规定后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因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规定导致甲方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乙方的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3、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斌
电 话: 18154506605
邮 箱: 302868806@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监督电话:1870772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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