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开展木垒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x2023cg004-1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杰丽155593610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关于开展木垒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X2023CG004-1 
    项目名称:关于开展木垒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关于开展木垒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木垒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规划期为2021-2035年。(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半年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或退休证;4)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市青年南路与建国西路交叉口处东北角鑫新好幸福商务宾馆北侧三楼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2、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07688521726;行号:104885001033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中山路支行。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3、电子标注意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自行承担因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2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3.3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获取磋商文件应上传: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身份证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木垒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木垒县园艺东路与人民中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3579628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青年南路与建国西路交叉口处东北角
联系方式:15559361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杰丽
电 话:1555936101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