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选聘保亭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县域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之城南社区安置房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含土方/降水/基坑支护/临水/临电/场地平整、主体总承包)单位的公告_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公开选聘保亭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县域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之城南社区安置房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含土方/降水/基坑支护/临水/临电/场地平整、主体总承包)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拟开展保亭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县域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之城南社区安置房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含土方/降水/基坑支护/临水/临电/场地平整、主体总承包)单位的选聘工作,请符合条件和有意参与此项工作的单位,在公告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海南保发城市更新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保亭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县域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之城南社区安置房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含土方/降水/基坑支护/临水/临电/场地平整、主体总承包)单位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保亭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县域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之城南社区安置房项目,用地面积18911m²,新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约67638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7193m²,地下建筑面积约20445m²。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装修、智能化、泛光照明等。

四、工作内容
  负责本项目保亭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县域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之城南社区安置房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含土方/降水/基坑支护/临水/临电/场地平整、主体总承包)工作并提供相关成果及后续服务工作。

五、报名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和信用中国查验记录)。

2、本次评选不接受联合体。

3、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同类型施工招标代理代理业绩。

六、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服务费用以琼价费管[2011]225号标准进行下浮。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公章(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3、需提供招标代理业绩证明资料;

4、提供招标代理机构有固定的专业服务团队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凭据);

5、需提供以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现场提供原件查验(承诺书格式自定,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6、需提供服务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7、报价方式:报价函盖章密封,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为百分比格式,同时标明增值税税率,明确发票类型为普票或者专票;

8、参选单位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9、报价文件与报名文件各自封装单独提交;
八、装订要求

有意参选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1套,提交的资料需按以上顺序序号标明并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并盖参选单位公章,送至海南保发城市更新开发有限公司(现场递交),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九、遴选评审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选取法”评审,根据业绩、信誉、报价、方案等综合比较。附评分细则。

十、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南环中路桃源小区南门铺面11栋二楼。

十二、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并签署报名表

十三、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8366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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