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7#阀室-10-1#阀室、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及邹平分输站-16#阀室无损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港通招标(服务)0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瑞霜0536-889106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丹丹0535-740104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烟台港西港区LNG 长输管道工程7#阀室-10-1#阀室、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 及邹平分输站-16#阀室无损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港通招标(服务)<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7#阀室-10-1#阀室、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及邹 平分输站-16#阀室无损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招标人为山东利鑫天然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起点为烟台首站,终点为德州齐河末站,全长约 537.3km(其中海域穿越部分约1.7km),设计输量180亿m³/a,设计压力10.OMPa, 管径 D1219m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7#阀室-10-1#阀室、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及 邹平分输站-16#阀室无损检测服务一标段; (002)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7#阀室- 10-1#阀室、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及邹平分输站-16#阀室无损检测服务二标段;(003)烟 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7#阀室-10-1#阀室、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及邹平分输站-16# 阀室无损检测服务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7#阀室-10-1#阀室、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及 邹平分输站-16#阀室无损检测服务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核准证》(资质检测范围包含CG、TOFD、PA检测方法)、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 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A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辐 射安全许可证》。 (3)投标人应通过第三方工艺评定机构进行的AUT通用工艺评定,并提交评定机构出具的评 定报告。 (4)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在国内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单条长度80公里(含)以上,管径DN100Omm(含)以上,压力6.3Mpa(含)以上新建 油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业绩(检测方式须包含全自动超声波(AUT)检测); 2)新建油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业绩(检测方式须包含相控阵超声波(PAUT+TOFD) 检测)。 注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不包含无损检测第四方复评业绩,开标时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加以证明,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的发票,并附国家 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所提供的合同如不能 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须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或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业绩。 (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RT II级(含)以上及UT II级(含)以上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人员证书,且同时具有管径DN1000mm(含)以上油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项目经 理业绩。 (6)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有 RTIII、UTIII、PAII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以 及国际认可(CSWIP)或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的AUT II级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管径 DN100Omm (含)以上油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技术负责人业绩。 (7)其他人员要求: 1)每个RT检测机组检测人员至少应有1名检测人员取得RT II级(含)以上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人员证。 2)每个AUT检测机组的AUT II级人员数量不应少于2个,其中持有国际认可(CSWIP)或中 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的AUT II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应少于1个,其余人员应取得国内专业化 机构或国际认可的培训机构颁发的AUT II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每个相控阵超声波检测(PAUT+TOFD)机组操作人员至少应有1名PAUT检测人员取得PA II 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注:以上(5)(6)(7)要求的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开标时需提供人员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和项 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合同原件加以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所提供的合同如不 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须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或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业绩。 (8)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10)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最低机组数量配置要求: AUT机组3组、RT机组2组及相控 阵超声波(PAUT+TOFD)机组1组。 (11)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机组自有检测设备最低数量要求每个机组按类别按需求分别 配备相应的RT、AUT、相控阵超声波(PAUT+TOFD)检测设备各1台。投标人须根据施工进 度增加检测设备数量,满足工程检测需要。 注:以上设备均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及国家税务总局查询发票有效截图)或2023 年设备校准证书(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加以证明。若设备购买发票时间超过五年,不能通过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则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实性承诺函。 以上投标人资质、能力、业绩及信誉等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为准。; (002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7#阀室-10-1#阀室、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及 邹平分输站16#阀室无损检测服务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核准证》(资质检测范围包含CG、TOFD、PA检测方法)、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 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A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辐 射安全许可证》。 (3)投标人应通过第三方工艺评定机构进行的AUT通用工艺评定,并提交评定机构出具的 评定报告。 (4)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在国内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单条长度50公里(含)以上,管径DN1000mm(含)以上,压力6.3Mpa(含)以上新建 油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业绩(检测方式须包含全自动超声波(AUT)检测); 2)新建油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业绩(检测方式须包含相控阵超声波(PAUT+TOFD) 检测)。 注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不包含无损检测第四方复评业绩,开标时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加以证明,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的发票,并附国家 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所提供的合同如不能 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须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或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业绩。 (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RT II级(含)以上及UT II级(含)以上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人员证书,且同时具有管径DN1000mm(含)以上油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项目经 理业绩。 (6)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有 RTIII、UTIII、PAII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以 及国际认可(CSWIP)或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的AUT II级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管径 DN1000mm (含)以上油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技术负责人业绩。 (7)其他人员要求: 1)每个RT检测机组检测人员至少应有1名检测人员取得RT II级(含)以上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人员证。 2)每个AUT检测机组的AUT II级人员数量不应少于2个,其中持有国际认可(CSWIP)或中 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的AUT II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应少于1个,其余人员应取得国内专业化 机构或国际认可的培训机构颁发的AUT II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每个相控阵超声波检测(PAUT+TOFD)机组操作人员至少应有1名PAUT检测人员取得PA II 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注:以上(5)(6)(7)要求的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开标时需提供人员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和项 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合同原件加以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所提供的合同如不 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须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或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业绩。 (8)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10)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最低机组数量配置要求: AUT机组3组、RT机组2组及相控 阵超声波(PAUT+TOFD)机组1组。 (11)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机组自有检测设备最低数量要求每个机组按类别按需求分别 配备相应的RT、AUT、相控阵超声波(PAUT+TOFD)检测设备各1台。投标人须根据施工进 度增加检测设备数量,满足工程检测需要。 注:以上设备均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及国家税务总局查询发票有效截图)或2023 年设备校准证书(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加以证明。若设备购买发票时间超过五年,不能通过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则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实性承诺函。 以上投标人资质、能力、业绩及信誉等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为准。; (003 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7#阀室-10-1#阀室、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及 邹平分输站-16#阀室无损检测服务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同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2日17时00分到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环海 路89号保税港区5号路益通大厦10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的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辐射安全许可证、AUT通用工艺评定报告、检测业绩合同。注: 本次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 确认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潍坊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惠贤路交叉口 西北角)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潍坊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惠贤路交叉口 西北角)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起点为烟台首站,终点为德州齐河末站,全长约 5373km (其中海域穿越部分约1.7km),设计输量180亿m³/a,设计压力10.0MPa,管径D1219mm. 2.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内。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7#阀室(不含)-10-1# 阀室(含)、桓台分输站(不含)-邹平分输站(含)及邹平分输站(不含)-16#阀室(含) 的线路、阀室以及站场等的管道、管件安装涉及的所有无损检测项目,工程界限为7#阀室 围墙外2米-10-1#阀室围墙外2米、桓台分输站围墙外2米-邹平分输站围墙外2米及邹平 分输站围墙外2米-16#阀室围墙外2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测工艺评定、焊工考 试焊口检测、管道及管件安装无损检测、检测数据上传至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以及完成合同 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措施。检测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X射线检测(RT)、超声检测 (UT、AUT)、相控阵超声波(PAUT)、渗透检测(PT)、磁粉检测(MT)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 无损检测方式。具体检测方式根据设计文件和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7#阀室(不含)-10-1#阀室(含),全长约80公里; 标段二:桓台分输站(不含)-邹平分输站(含),全长约50公里; 标段三:邹平分输站(不含)-16#阀室(含),全长约59公里。 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5.服务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检测人须完成开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无损检测进度须满足 现场施工进度需要。 施工期计划暂定为: 一标段:2024年10月-2026年3月。 二标段:2024年10月-2026年3月。 三标段:2024年10月-2026年3月。 每标段进场时间以委托人书面开工令为准。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潍 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利鑫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高二路 517号潍坊智慧产业园2号楼4楼 联系人:赵瑞霜、王艺 电 话:0536-8891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9号 联系人: 冯丹丹、李学杰 电 话: 0535-7401043、7401046| 电子邮件: gtzbdl@163.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勿 《盖章)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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