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中心医院十五导联心电图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12月19日 13: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抚顺市中心医院十五导联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中心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9日 13: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10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57556188 |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抚顺市顺城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永泉 024-578505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任琳 024-57556188 |
项目概况
抚顺市中心医院十五导联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2-1207-2
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心医院十五导联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原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安装,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原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2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方式: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抚顺市中心医院十五导联心电图机采购项目)的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中心医院十五导联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2-1207-2
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心医院十五导联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00000.00 元
采购需求:十五导联心电图机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安装,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联系人、电话、邮箱、开户行及开户账号,请确保贵公司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中心医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024-57850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024-57556188
邮箱地址:363097567@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琳
电 话:024-575561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中心医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郑永泉 024-57850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任琳 024-5755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琳
电 话: 024-5755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