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浮桥河灌区西干渠渠首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311SL-010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2105.1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mc-202311sl-010001001
预算金额2105.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先生147072581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5
公告正文

湖北省浮桥河灌区西干渠渠首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311SL-010001001)招标公告

2023-11-2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浮桥河灌区西干渠渠首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311SL-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C-202311SL-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浮桥河灌区西干渠渠首改建工程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23]22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资金,招标人为 麻城市浮桥河水库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麻城市中馆驿镇。
建设规模:1、西干渠改线总长928米,其中明渠段总长773米(桩号X2+768-X3+370段、X3+535-X3+661段),结构为梯形明渠;渠涵段总长155米(桩号X3+370-X3+535段),结构为双孔矩形钢筋砼箱涵,进出口采用扭面连接明渠段;2、西干渠支渠改线总长820米。其中,西干渠一支渠改线段全长100米,新建箱涵尺寸为1.5米×1.8米(B×H)的方形箱涵,采用C25现浇钢筋砼结构;西干渠二支渠改线段全长720米,采用新建箱涵尺寸为1.5m× 1.8m ( B×H)的方形箱涵,为C25现浇钢筋砼结构。3、新建西干渠改线段渠系建筑物3座。其中西干渠一支渠分水闸,桩号X2+858;西干渠二支渠分水闸,桩号X3+352;西干渠大畈节制闸,桩号X3+675。4、新建西干渠巡渠砼道路。在干渠渠道单边渠顶设置运维道路,路面宽度3.5-7米,为C30砼路面;渠道穿越沿线村庄段设宽3米踏步,为现浇C25砼结构。配套相关机电设备。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浮桥河灌区西干渠渠首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任务,完成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的全部工作,并进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07
合同估算价:2105.12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2105.1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 5年承接过(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水利水电工程 EPC 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注:①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①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③投标人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投标人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⑤投标人拟任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或造价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 (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自行声明);(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10)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须提供)。(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注:①根据鄂建[2007]48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直接导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因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经变更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变更的证明文件,事后提交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不予认可。②严禁借用资质和将成交项目转包他人,发现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或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非法定原因不得更换,如非法定原因更换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另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实行施工场地每日签到制,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22天,旷工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人,若非法定原因中途更换“五大员”,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人。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麻城市浮桥河水库管理处
代理机构: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麻城市浮桥河水库管理处
地址:
创融大厦15楼
邮编:
438300
邮编:
438300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13995944516
电话:
1470725814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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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1月22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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