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区金盏乡长店组团农民定向安置房二期项目3002-001地块西区Ⅱ标段道路雨污水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522.9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4/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朝阳区金盏乡长店组团农民定向安置房二期项目3002-001地块西区Ⅱ标段道路雨污水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朝阳区金盏乡长店组团农民定向安置房二期项目3002-001地块西区Ⅱ标段道路雨污水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朝阳区金盏乡长店组团农民定向安置房二期项目3002-001地块西区Ⅱ标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2011﹞539号、京发改﹝2013﹞70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地点为
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朝阳区金盏乡长店组团农民定向安置房二期项目3002-001地块西区Ⅱ标段道路雨污水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天达中远建设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
朝阳区金盏乡长店组团农民定向安置房二期项目3002-001地块西区Ⅱ标段道路雨污水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114980.63㎡ 合同估算价 522.93 (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金盏乡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 招标范围 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内所描述的要求,道路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2.7 其他 /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114980.63㎡ 合同估算价 522.93 (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金盏乡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 招标范围 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内所描述的要求,道路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2.7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内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凡是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5 备注说明: / 。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凡是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5 备注说明: / 。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备注说明:如果潜在投标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备注说明:如果潜在投标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9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05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在
www.bcactc.com 报名。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9 年
0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05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在
北京市朝阳区外馆东街23号院5号楼2单元201 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5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朝阳区外馆东街23号院5号楼2单元201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天达中远建设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保定市竞秀区鲁岗路125号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宝华里43号院4号楼241室 |
邮 编: 071071 | 邮 编: 100075 |
联 系 人: 董春英 | 联 系 人: 曾庆桂 |
电 话: 01067817261 | 电 话: 18710242626 |
传 真: 67817261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hbjsbjgs@163.com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http://www.hebjs.com.cn/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五四西路支行 |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安华路支行 |
账 号: 13001665208050002530 | 账 号: 01090513700120108100315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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