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红河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增补设备”的
公示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红河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增补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红河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增补设备。
采购内容及要求:红河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于2018年11月按法定程序进行采购,中标方为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和云南领胜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金额为2096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州级综治中心及部分县级综治中心的实际建设地点和基础环境发生改变,新增部分建设需求。根据原项目合同中的设备清单,增补一批同类型设备,以满足两级综治中心的建设要求。项目预算:2062559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加强州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红财采发[2019]5号)第二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之规定,我委拟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地址:云南省蒙自市五大中心南楼广电网络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联合体成员):云南领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世纪俊园二期8幢2单元2105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详见附件《红河州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州委大楼A座
联系电话:0873-373751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红河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873-3732517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