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印制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所需相关法律法规汇编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印制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所需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项目编号:6202305193344184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晓毅 19175470611
报价起止时间:2023-05-19 18:00 - 2023-05-24 18:00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
附件: 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rar
响应附件要求:1、商家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相片;2、供应商需附上与政采平台报价一致的报价单,并加盖印章,确认报价一致。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1号青秀区政府5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印制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所需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项目编号:6202305193344184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晓毅 19175470611
报价起止时间:2023-05-19 18:00 - 2023-05-24 18:00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印制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印刷服务; 参数要求:封面A4大小300克铜版纸全彩打印,内页A4彩色印刷(全文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三、桂司通〔2021〕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细则》 四、桂司通〔2021〕18号关于重新指定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医院的通知 五、桂司通〔2021〕134号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的通知 六、南矫委办通〔2021〕19号关于印发《南宁市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和《南宁市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制度》的通知 七、南矫委办通〔2021〕20号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十不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十不准》的通知 八、南矫委办通〔2021〕49号关于修订社区矫正档案规范参考范本的通知 九、南司通〔2022〕117号 关于印发《南宁市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认定及处置规定(试行)》的通知 十、南司通〔2022〕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意见 十一、南青社矫委通〔2022〕1号 关于调整南宁市青秀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次要参数要求: | 53本 | 265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rar
响应附件要求:1、商家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相片;2、供应商需附上与政采平台报价一致的报价单,并加盖印章,确认报价一致。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1号青秀区政府5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印制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所需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 1、禁止恶意竞标,如出现恶意竞标报相关部门处理。2、因时间有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当天与采购方联系,取得制作规格、模板,模板送达后,需在接收到模板的3小时内完排版并将排版情况发我方审核,审核中如采购方发现有错漏,需在采购方指出后,需在1小时内重新完成排版,审核完成后3日内完成印刷交货送到指定地点,为确保资料不外泄,不得邮寄交货,无法按时交货的需承担违约责任。3、产品要求清晰度高,色彩鲜明,材质用料与样品一致,达不到要求返工重做,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若供应商未按时交货,需提前征得采购方同意,否则按恶意竞标报相关部门处理。5、完成验收后,具体结算支付款项时间需以青秀区支付中心支付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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