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 2020年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8202000001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28-6263983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5101182020000015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 2020年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开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衡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华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道明华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重庆金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同兴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川通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佳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天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鼎恒永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四川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兴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正信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咨宏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1栋2单元9层901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幢1单元1407号、1408号;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716室;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4号金钻时代4F;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1幢1单元12层1201号、1212号;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2801-2808号;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5号1栋809室;成都市青羊区琼楼路138号1幢1单元4层2-26号;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8号2幢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515号;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259号1幢3层、5层(501、 502、 503、 520);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2栋11层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8栋6层6号;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233号2栋6层2、4号;
中标(成交)金额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 2020年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成都东部新区2020年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评审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概算、概算调整、控制价评审,以及东部新区管委会、区行政主管部门等委托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实施的其他评审服务。 (二)服务质量要求 (1)除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和《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按照合同约定。 (2)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委托人)及监管部门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 (3)供应商及其人员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相关规定处理。 (三)服务时限要求 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期限内出具成果文件。特殊情况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 (四)服务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任何事项。 (五)信息公开要求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项目验收要求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进行验收。 1.采购人组织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全过程行为和成果进行考核,并在相关平台通报。 2.供应商在项目审核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判定为履约考核不合格,服务期内取消其项目分配资格: (1)未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和《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和出具成果文件的; (2)供应商未按《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执行的。 (七)定点供应商退出机制 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或服务期限内,定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可解除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中标合同: 1.将受委托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2.发现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严重失信和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的; 3.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行为的; 4.违反《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 5.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挂靠以本企业名义承接本项目业务,出具审核报告; 6.同时接受两个或以上委托人对同一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应当回避未主动申请回避的; 7.以支付回扣、业务介绍费以及利诱、欺诈等方式承揽业务; 8.超出企业资质范围承接业务; 9.在服务期限内,发现定点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的声明、承诺、资格证明资料等是虚假和不真实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定点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按相关信用信息管理规定报送有关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服务时间:供应商的更新期限原则上为一个年度,具体工作时限根据项目合同约定。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向兵、严雪、舒正前、戴仑、尹文艺、杜伟(采购人代表)、郭生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3000元每家。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3000每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新77号;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4号楼10层1011;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87号火炬动力港二期3栋4楼1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13层;成都市通惠门路25号琴台大厦10楼;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北路31号7层702号;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五楼502、 503、 504号;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605室;成都市锦江区工业总部基地三色路五冶大厦1栋2单元28楼1、 2、 3、 4、 5号;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28层2813号;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
地址: 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8-86360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海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中兴上街19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28-62639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老师
电话: 028-863600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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