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安市金属表面处理中心电镀废水处理及回用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三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41.8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营招【2017】宁第025号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工0593-6106111
中标公司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1041.84万元
中标联系人吴玉华
公告正文
福安市金属表面处理中心电镀废水处理及回用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三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闽营招【2017】宁第025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2月2日08时30分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福安市金属表面处理中心电镀废水处理及回用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三次招标)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200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总工期
(月)

质量要求

投标保证金

投标总报价

设计及设备采购和安装部分

土建部分

1

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8898605

10418459

8480146

建设期 8个月,试运行调试 6 个月

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材料及安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出水水质重金属指标达到环境评价批复的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的表三标准(其中六价铬的排放标准不高于0.05mg/L)

15万元

2

浙江飞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9882994

10982845

8900149

建设期 8个月,试运行调试 6 个月

15万元

3

浙江友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9960638

10991780

8968858

建设期 8个月,试运行调试 6 个月

15万元

4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601962

10716513

8885449

建设期 8个月,试运行调试 6 个月

15万元

5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19799973

10638905

9161068

建设期 8个月,试运行调试 6 个月

15万元

6

福州宇澄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9899900

10933500

8966400

14个月

15万元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5、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第11.1.7条规定要求

福州宇澄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第11.1.5条规定要求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文件中土建部分投标报价超过该部分最高限价

不符合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第12.1条第⑥款规定要求


6、各投标人投标得分情况:

序号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技术标得分

资信及业绩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总得分

1

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42.30

20

28.26

90.56

2

浙江飞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3.40

2

28.46

63.86

3

浙江友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31.30

2

28.06

61.36

7、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序号

投标总得分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

1

90.56

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8898605

建设期 8个月,试运行调试 6 个月

吴玉华(兼任)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0004119

第二中标候选人

序号

投标总得分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2

63.86

浙江飞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9882994

建设期 8个月,试运行调试 6 个月

邱云涛(兼任)
环保职称证书编号:G3300265849

8、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 2 月 5 日至 2018 年 2 月 8 日。

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具体规范异议、投诉和处理行为详见(闽建筑[2012]14号)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安市城北福兴路中段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593-65658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德市环城路36号都市商厦424室

邮政编码:352100联系电话:0593-6106111

传真:0593-2868959,联系人:郑工

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93-6382003

日期:2018年2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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