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岗区2024年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7.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5万元
招标公司龙岗区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温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龙岗区教育局自行采购内部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因业 务需要,龙岗区教育局 2024 年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审计服 务项目实行内部招标采购,现就本项目的有关采购招标事项 进行公告。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附 件 1)有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应标需提交的材料》要求,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9:30 点前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 局(301 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和有关材料。 附件:1.龙岗区教育局 2024 年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审 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龙岗区教育局 2024 年 4 月 12 日 1 附件 1: 龙岗区教育局 2024 年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 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年度 工作安排,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组织对全区157所普惠性民 办幼儿园奖励性补助经费及217所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健康 成长补贴剩余经费等经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二、预算控制金额 人民币 27.5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高于此限价的报价作无效处理。 三、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表》详见附件 2)。 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 3 家或 3 家以上时,由区教育 局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按投标人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四、项目需求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 157 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性补助经费及 217 所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剩余经费等经费开展 专项审计工作。三个项目审计金额合计约 6597 万元,具体 如下:一是 2023 年核拨的普惠园奖励性补助经费,共 6196 2 万元;二是 2023 年核拨的 2022-2023 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 长补贴剩余经费,约 385 万元;三是 2023 年民办幼儿园补 助经费审计结余经费,约 16 万元。 (二)采购内容 对龙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拨付的奖励性补助经费、民 办园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剩余经费及 2023 年民办幼儿园 补助经费审计结余经费的使用情况规定的审计年度进行审 计: ①财务指导:指导幼儿园建立健全规范的专项经费统计 台账及年度核算工作。 ②预算执行:幼儿园补助经费的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真实、合法,会计核算是否合规。 ③资产管理:幼儿园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建立补助 经费购买固定资产台账。补助经费所购买的教玩具是否进行 登记造册、专人管理。物品落实进班、落实进室,并提供相 应的购买票据且票据是否真实有效。 ④收入管理:幼儿园是否就补助经费设立专用科目,对 补助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⑤支出管理:幼儿园是否就经费使用情况,规范整理有 关资料、票据,建立经费使用档案。 ⑥审计经费使用:幼儿园补助经费的支出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真实、合法,会计核算是否合规。 3 ⑦出具审计报告:正确评价民办幼儿园经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幼儿园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龙岗 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拨付的奖励性补助经费、民办园在园儿 童健康成长补贴剩余经费及 2023 年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审 计结余经费的使用情况,分别以龙岗区教育局、11 个街道为 单位共出具审计报告 12 份(每份报告一式四份),提出审 计意见和建议。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2024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工作初稿,2024 年 8 月 15 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任务,达到验收要求。 (2)服务费用: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包 含审计费、业务费、差旅费、餐费等所有与本次审计有关费 用,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其他费用。 (3)审计机构的设置: 本项目审计人员最低相关要求:
序号岗位名称★人数最低专业技术资格备注
1项目负责人1★注册会计师(CPA)可不常 驻采购 单位
2审计小组长4★会计师或审计师(高级职 称)/注册会计师(CPA)
3审计人员4★会计师或审计师(中级职 称)/注册会计师(CPA)
4审计人员4会计或审计(初级职称)
合计13
特别说明: 4 ①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及“审计小组长”中标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如有 更换,需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②1 名项目负责人(需专业人员,非审计小组长,非事务所负责人)做好项目 的沟通协调、计划总结及质量把控工作,12 名审计工作人员分成 4 组,每组 3 人(上述表格序号 2、3、4 岗位各一人),每组负责审计的单位数约 55 所幼儿 园。 “★”号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 关证书),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承诺拟派本项目审计人员(指上述表格序号 4 岗位)人数、最低专业技术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项目验收要求:完成规定的幼儿园补助经费的全 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会计标准以及龙岗区教育局的要求编 制完成审计报告,同时整理、移交工作底稿,并制成档案。 (四)工作要求 本次审计工作共有两个重要阶段:审计外勤阶段(外勤 天数不得少于 30 个工作日,外勤具体时间为 9:00-18:00)和出具审计报告阶段。本次审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外勤阶段需接受区教育局的考勤,整个审计过程 中标单位要保持同区教育局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联系、沟 通。 (2)审计人员对其在开展审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 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财物及宴请,做到客观公正审计。 (3)中标单位需服从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 间到指定的工作地点(地点为审计的各幼儿园)开展工作, 5 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任务,不得拒绝或推脱具体审计任务。 (4)能够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工作规范、程序和要求 开展工作,对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事前培训,并接受相关的业 务指导。 (5)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注册会计师执 业准则的指导下,根据本次审计的程序,对被审计单位进行 审计,并核对账务和实物盘点;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 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拟出初审报告。初审报告经采购单 位核实,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报告 中财务数据、经济业务事实、引用法规依据不得出现错误。对于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工作事宜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6)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 违法违纪事项提出处理意见等。 (7)中标单位需及时整理签到表、现场清查照片等过 程性佐证材料交予采购单位。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为中标供应商的审计工作提 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 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为中标供应商委派的审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和协助。 (3)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审计工 6 作计划、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档案资料等。 (4)有权要求中标方适当调整委派人员。 (5)如中标方未经需方允许对外泄露相关财务资料,造成不良影响,采购方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索经济赔偿并追 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市民办 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试行)》、《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 步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奖励性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等规定进 行审计,按时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格式总 体保持一致,因审计报告中出现法规引用不当、表达错误等 原因导致多次反复修改,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发书面整 改,第三次将书面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处理。 (2)审计过程中恪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实施审计过程,制定实施方案 编制审计工作记录和审计底稿,按照国家的相关审计准则和 采购方审计指引要求实施审计。 (4)中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定期与采购单位项目负 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中标供应商做好阶段性(初期、中 期及后期)的计划总结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送采购方,总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计进度情况、下一步工 作计划等。 7 (5)该项目审计人员必须是中标方事务所供职人员,中标方如实提供审计人员专业水平状况,并保证审计人员的 审计工作水准,若审计人员无法胜任工作,须按采购方要求 更换人员。 (6)该项目审计人员应遵守审计署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需方规定的纪律;服务期间不得以采 购方名义从事与审计工作无关的活动;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 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方或 被审计单位书面同意,中标方及审计人员不得将被审计单位 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否则,中标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 任与后果,若因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应予以全部 赔偿。 (7)审计项目结束后,中标方要如数归还被审单位的 会计资料,并及时整理审计资料,装订审计档案并移交采购 方。 (8)中标方不得将审计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 位和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 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六)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项目服务要求,按 时安排足够数量并符合“人员相关要求”的会计从业人员,进驻采购单位开展会计服务工作任务。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 8 求安排足够数量并符合“人员相关要求”的会计从业人员到 采购单位开展会计服务工作任务,导致采购方无法正常完成 会计服务工作任务,采购方严格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书面报请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 诚信档案。 2.项目履约期间,如有会计从业人员离职等情况导致无 法完成采购单位会计服务工作任务,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安排 符合条件的会计从业人员接替其相关会计服务工作。一经出 现缺岗情况,限 3 个日历日整改完毕,未按要求整改或者履 约期间出现二次缺岗导致采购无法完成会计服务工作,采购 单位直接书面报告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3.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如果因在岗的会计从业人员 疏忽造成采购人的损失(包括经济与名誉等方面的损失),应当由中标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 特别说明: 本项目应严格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落实工作,请各供 应商认真考虑人员配备;本项目需到各幼儿园出外勤,请各 供应商认真核算项目人员工资、差旅费以及餐费等成本。 如被审计幼儿园数量与实际偏差在 5%左右(含 5%),则价格不变。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 9 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 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 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 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 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 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 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 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模版详见附件 3。 六、付款方式 按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七、供应商应标需提交的材料 1.在采购公告中有“格式要求”的按要求编制;无“格 10 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拟;2.投标人除按照《评分细则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复印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规定格式);(4)信用中国的当月查询信用结果(打印盖章);(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备注:1.投标人必须根据《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 提交,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2.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当月“信用中 国”的查询结果(需显示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或无失信记录)。3.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均采用 A4 纸并加盖公司公章,并 装袋密封加盖骑缝章。4.公司法人代表参加应标的,公司法人须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原件),由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应标的, 须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原件)和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原件。5.投标人一经投标,视为已认真理解和掌握本项目招标要求, 并愿意应标。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要 求密封投标书并加盖单位骑缝章的;(2)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投标上 限的;(3)评审时有疑问联系不上投标人的;(4)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它废标情形。】 八、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等 接收投标文件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 213 号龙岗龙 岗区教育局 301 办公室;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11 九、具体工作流程 1.2024 年 4 月 19 日 9:30 前,应标公司到龙岗区教育局 三楼 301 室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五份),逾期提交将不予受 理。 2.2024 年 4 月 19 日 9:40,区教育局评标小组在龙岗区 教育局 416 会议室开标(特别提醒:由公司法人代表参加应 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原件),由公司授权委托 代理人参加应标的须交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原件)和法人 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确定最终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通过龙岗政府在线龙 岗区教育局“阳光采购”栏目对结果进行公示,并发出中标 通知书。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755-89551867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213 号教育综合大厦 龙岗区教育局 2024 年 4 月 12 日 12 附件 2: 评 分 细 则 表
序号评分项权重
1价格20
2技术服务部分35
序 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 方式评分准则
1服务工作 方案10专家 打分(一)评审内容: 根据用户需求书,针对性的提供项目服务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 1、项目背景及分析; 2、服务计划; 3、服务实施方案; 4、人员组织。 (二)评分依据: 1、投标文件包含上述任意一点得 15%,全部包含 得 60%。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 容进行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 40%;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可操作性,评 审为良,加 20%;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 10%;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可操作性,评审为 差,加 0%。
2公司对审 计服务项 目重难点 分析及应 对措施10专家 打分(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提供对项目重点难点问题的识别情况及拟 采用的解决方案。 1、项目重点分析情况; 2、项目难点分析情况;; 3、针对项目重点难点应对措施情况; (二)评分依据: 满足三点得 60%,满足任意两点得 40%,满足任意 一点得 20%,未满足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 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根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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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提供的方案内容是否科学,可行,合理进行打 分: 1、评审为优: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思路清晰 明确,建议方案合理可行,满足服务要求,针对 性强,加 40%; 2、评审为良: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思路比较 清晰,建议方案比较合理可行,可以满足服务要 求,加 20%; 3、评审为中: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思路基本 清晰,建议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可以满足服 务要求,加 10%; 4、评审为差: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思路不清 晰,建议方案不完整,不能满足服务需要,加 0%。
3质量保障 措施及方 案5专家 打分(一)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包括: 1、项目的质量管理; 2、完成时间保障措施; (二)评分依据: 满足以上两点得 60%,满足一点得 30%,其他情况 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 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1、质量管理、完成时间保障措施及技术保证措施 科学、完善,保障性及可行性高的,评审为优,加 40%; 2、质量管理、完成时间保障措施及技术保证措施 较完善,保障性及可行性较高的,评审为良,加 20%; 3、质量管理、完成时间保障措施及技术保证措施 不够完善,保障性及可行性一般的,评审为中,加 10%; 4、质量管理、完成时间保障措施及技术保证措施 不完善,保障性及可行性差的,评审为差,加 0%。
4审计人员 培训及管 理制度5专家 打分(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包括: 1、业务培训安排; 2、外勤安排及管理; (二)评分依据: 满足两点得 60%,满足一点得 30%,其他情况不得 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 内容进一步评审: 1、培训及管理制度科学、完善,保障性及可行性 高的,评审为优,加 40%; 2、培训及管理制度较完善,保障性及可行性较高 的,评审为良,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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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及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保障性及可行性一 般的,评审为中,加 10%; 4、培训及管理制度不完善,保障性及可行性差的,评审为差,加 0%。
5项目完成 (服务期 满)后的服 务承诺5专家 打分(一)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 务承诺进行评价,满足以下二项要求得 100%,其 它情况不得分。 1.主动与采购人进行详细交接、资料整理齐全、按时高质归档; 2.承诺售后服务期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等技术 支持。 (二)评分依据: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承诺不满足要 求不得分。
3综合实力部分45
序 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 方式评分准则
1同类项目 业绩20专家 打分(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审 计项目业绩得 25%,最高分得 100%。 (二)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 明文件: 1. 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双方名称、签订时 间、服务内容); 2.每项合同提供发票一张,发票购买方及销售方 须与合同甲乙双方名称一致,且开票日期须在该 合同起始之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发 票其他内容不作评审要求; 通过上述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同时 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资料,如项目报告或采购 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 绩。
2项目负责 人资历评 价5专家 打分(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本项目负责人(1 人): 1、具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执业年限少于 5 年的得 40%;5 年及以上的得 60%; 2、具有会计或审计类高级职称得 40%。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会计或审计类高级职称证书、注册会计师 执业证,原件备查;注册会计师执业年限以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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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发证时间计算(以 6 个月为标准四舍五入,即 还差不到 6 个月满整年的,按整年计算;还差 6 个月(含)以上满整年的,按上一年计算)。关 于注册会计师执业年限执业证明材料,如注册会 计师执业证发证日期年限满足评分要求则提供注 册会计师执业证即可;如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因换 新证原因发证日期变动则须同时提供由区级(含 区级)以上行政主管或相关协会出具的相关年限 证明文件;) 2. 提供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 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 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另,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 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社保,亦可得 分。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清单但需提供该人员 在投标单位任职三个月或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3审计小组 长资历评 价20专家 打分(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本项目审计小组长(4 人): 1、每一个小组长具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执业 年限在 5 年(不含)以下的得 15%,执业年限在 5 年及以上的得 20%。每一个小组长不具备执业注 册会计师资格,但具备会计或审计高级职称的,获得该职称后从事会计或审计类工作在 5 年以下 的得 15%,在 5 年及以上的得 20%。本项最多得 80%。 2、每一个小组长同时具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和 会计或审计类高级职称的得 10%,最高得 20%。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会计或审计类高级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 执业证,原件备查;注册会计师执业年限以执业 证发证时间计算(以 6 个月为标准四舍五入,即 还差不到 6 个月满整年的,按整年计算;还差 6 个月(含)以上满整年的,按上一年计算)。关 于注册会计师执业年限执业证明材料,如注册会 计师执业证发证日期年限满足评分要求则提供注 册会计师执业证即可;如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因换 新证原因发证日期变动则须同时提供由区级(含 区级)以上行政主管或相关协会出具的相关年限 证明文件; 2.提供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 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 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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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 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社保,亦可得 分。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清单但需提供该人员 在投标单位任职三个月或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 1.有取值范围的,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每一项的得分均不能超过该项最高分值。2.缺项则该项为 0 分或不合格为 0 分。 3.价格、技术、商务部分为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设置项目,累加满分为 100 分。4.综合以上分析比较,评委会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的量化评定,得分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 17 附件 3: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固定格式) 致:龙岗区教育局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 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 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无效 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 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 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 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 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 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 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 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 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 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 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 来的损失。 投标人(公章): 日 期:年 月 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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