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信息化项目技术管理服务项目
本项目技术管理服务内容主要是在服务采购期内,协助湖南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面向新区管委会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包括技术管理规范等文件编制服务、项目计划管理服务、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技术审查论证服务、项目过程管理服务、评审专家组织管理服务。具体详见“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信息化项目技术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技术管理规范等文件
编制服务
/
项
36365
6
218190.00
2
项目计划管理服务
38000
38000.00
3
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
6818.2
11
75000.00
4
技术审查论证服务
13500
20
270000.00
5
项目过程管理服务
18045
18
324810.00
评审专家组织管理服务
600
150人/次
90000.00
合计
1016000.00
分项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一、技术管理规范等文件编制服务
项目技术管理文件编制服务
《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细则》编制服务
提交成果文件1份
《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运维管理规范》编制服务
《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细则》编制服务
《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运行后评价规范》编制服务
《湘江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供应商评价规范》编制服务
《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管理服务事项办理手册》制定服务
二、项目计划管理服务
项目库管理服务
中长期项目库维护服务、项目建设必要性论证服务、项目建设重复性论证服务
三、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
重要专项技术咨询服务
重要专项需求论证服务、重要专项建设应用现状及前景评估服务、重要专项建设风险评估服务
次
提交报告3份
宣贯业务培训服务
宣贯方案编制服务、宣贯会务筹备服务、会务组织实施服务
提供4次重大专项研究、政策解读及前沿技术的宣贯活动服务
贯标培训服务
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培训服务
提供4次贯标培训服务
四、技术审查论证服务
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服务
前置技术审查,项目建设必要性、需求分析合理性、技术路线可行性、方案设计完整性、建设内容重复性、云资源的需求合理性、数据资源共享性、投资估算合理性、方案修改指导及复核评估服务、评审意见修改复核评估服务、项目实施技术管控要点对标服务
10
每个项目须提交前置技术审查报告1份、评估报告1份
初步设计方案及设计概算技术评估服务
前置技术审查,项目建设需求、需求分析合理性、技术路线可行性、方案设计完整性、建设内容重复性、云资源的需求合理性、数据资源共享性、投资概算(估算)合理性、方案修改指导及复核评估服务、评审意见修改复核评估服务、项目实施技术管控要点对标服务
项目技术方案论证评审支撑服务
重大项目建设方案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技术保障服务及咨询意见修订复核评估服务
每个项目须提交咨询报告1份
五、项目过程管理服务
项目变更技术管理评估服务
项目变更必要性、技术可行性评估服务、技术方案复核评估服务、联合评审技术保障服务、修改复核评估服务、实施技术管控要点对标服务
每个项目变更须提交报告1份
项目验收服务
验收资料完备性、符合性评估、现场检查服务
每个项目验收须提交报告1份
评审意见整理服务、专家意见跟踪复核服务、竣工验收服务
项目运行后评价服务
项目运行后评价方案编写、工作开展、报告的编制与提交
每个项目后评价须提交报告1份
六、评审专家组织管理服务
评审组织
支付专家评审费用
人/次
150
总计
备注:项目数量根据2021年项目计划预估,结算时以实际服务次数计算。
满足现行行业相关要求,提供1-2名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驻场办公。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甲方应根据乙方对该项目的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的技术资料、图片资料以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2、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费用,金额及支付进度按本合同之约定。
3、甲方为乙方的现场调研工作提供方便。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项目验收、合同价格结算等工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乙方工作不满意的情形有权提出整改建议。
5、本项目所产生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性利用。
6、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须按国家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执行,并符合甲方委托的服务要求及相关事宜,乙方应对成果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完善。
7、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或其他有关方的数据、资料、信息,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把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提供给其他第三方。
8、 乙方要定期对项目所有成果进行归档,电子文档按月进行整理归档,纸质文档装订成册,由甲乙双方进行双备份。
9、乙方在实施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调研、编制、评审、咨询服务等各环节),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现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现场往返途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10、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及损失,由双方另行商定解决。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逾期组织验收工作或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有权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损失鉴定,按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条款造成的违约,有扣款或违约金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或损失超过约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甲方有权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损失鉴定,按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