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工业园及周边企业雨水管道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安工业园及周边企业雨水管道工程施工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建【2021】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安工业园及周边企业雨水管道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产业片区内,太东公路北侧与春耀路南侧之间的范围,西起万安工业园西侧渡桥港,东至岸石港 2.2规模:项目对万安工业园及周边企业铺设雨水管道,沿永昌路及太东路铺设DN600-DN1500雨水管道约2050米;沿韩春路、由巷路、中市路铺设DN600-DN1400雨水管道约3080米;沿福耀玻璃厂区西南角铺设DN1200雨水管道约120米。合同估算价约1894.60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10141001001 | 万安工业园及周边企业雨水管道工程施工 | 项目对万安工业园及周边企业铺设雨水管道,沿永昌路及太东路铺设DN600-DN1500雨水管道约2050米;沿韩春路、由巷路、中市路铺设DN600-DN1400雨水管道约3080米;沿福耀玻璃厂区西南角铺设DN1200雨水管道约120米。合同估算价约1900万元 | 1894.60 | 120 |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03-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含管径不小于DN1500),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无 3.6其他要求:(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备注: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已上传至附属文件中,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 备注:(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2)、图纸等请各投标单位在附属文件中自行下载。 (3)、需提供项目经理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4)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能证明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苏州市外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和(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0﹞2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施工企业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9)本项目由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有限公司代建。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19日8:00至2021年04月25日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9日 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刘小林 | 联 系 人: | 吴伟、朱鸣蝶 | |||||||||
电 话: | 0512-69398251 | 电 话: | 0512-68320471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52141306@qq.com | ||||||||||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