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文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核心是采购需求要详实、清晰、明确)
(一)项目概况: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为积极抓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我区教育、卫生等系统人事档案集中管理,为我区建设打造引进人才优质“软环境”。拟选取有档案管理资质且具备丰富档案管理经验的机构协助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严肃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提供档案日常管理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服务,包括档案的保管,档案的接收和调出,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各类人事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等。
(2)提供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及配套运营服务,利用信息化软件对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全程实时记录跟踪,定期提交相关统计分析报告。
(3)做好人事档案集中商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高效的方式将存放地不一的人事档案集中商调。
(4)提供机要转递服务。按照相关规范,完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确保档案转递程序合规有效。
(5)提供驻点业务咨询服务。定期派专人至深汕合作区提供驻点业务咨询服务,为合作区内流动人员解决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的相关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2.服务要求:
(1)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
根据档案管理和服务相关规范,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标准化、专业化的服务机制、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服务符合标准、档案保管安全、专项工作完成到位。
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2)项目人员岗位要求
 1)岗位设置
投标人应根据档案管理规模和业务需求,组建一支力量充足、经过系统培训、专业性强的项目团队,设置相应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
2)人员备案和更换。
中标供应商要向采购人提供项目人员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保密协议等材料进行备案登记;项目实施期间若出现人员变动,需提前对更换、增加人员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登记备案,项目人员变动不得影响业务正常开展。
(3)安全保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遵循相关保密规则并签署保密协议,对项目中涉及到的档案个人信息(隐私)承担保密义务,并有责任对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进行保密安全教育,以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也必须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追究中标供应商及其相关责任人的保密责任。
2)中标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提供完善的项目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岗位安全责任。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查看、讨论档案信息,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严禁发生非法信息泄露行为。
3.服务成果:
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深汕合作区约1100卷(具体以实际调档数为准)档案的集中商调及日常事务性档案服务工作、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部署,提供准确、优质、高效的管理服务。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实施之日起1年,若服务良好,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条款,合同期满后可根据验收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续签后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付款方式:
预付款20%,项目开展50%进度后,支付50%,出具验收报告后,采购单位付30%尾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10%,该项目验收工作在项目实施12个月时开展,验收内容如下:
1)档案基本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整理、查阅、归档等公共管理服务及服务质量;
2)档案安全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及管理符合“八防”要求,定期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确保档案保存、管理、使用安全等;
4)档案业务服务标准及规范:完善档案业务管理制度,日常办理业务流程、业务标准和服务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6)系统使用及运维: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相关系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跟踪记录,定期进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根据服务需求对系统及时升级维护。
项目团队人员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者因供应商过错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赔偿及消除影响。双方根据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处理供应商应得的合同报酬。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供应商应以下资质: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凭证;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6月7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1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才工作科:ssrcfw@126.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文工
联系方式:0755-2210 056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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