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第三方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成本法)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zb-hnsxz-20230907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采购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第三方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成本法)机构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致:河南房地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西藏圣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西藏铭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西藏达远土地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 项目概况 采购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第三方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成本法)机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ZB-HNSXZ-20230907 项目名称:采购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第三方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成本法)机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0万元(按照费率进行报价,最高为100%,根据《西藏自治区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30%) 采购需求:由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构筑物)后,对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确认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依据及手续的,采用资产评估方式对违法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资产评估(根据成本法出具重置成本作为评估价值),确定资产价值,并对出具评估所需的详细数据和依据进行确认,确保计价无误后方可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按照甲方需求提供相关伴随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鉴于本项目采用单价结算,在年度评定项目数量和评定金额无法预计的情况下,如年度合同结算金额未达到300万元,则合同履约期限为1年;如合同履行时间不足1年,但项目结算金额已达到300万时,则合同履约期限为达到300万时止,若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或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追加、调整的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4至2023年9月20日(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 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在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注册后,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在法定时间内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与江冲路交叉口),本项目实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供应商无需到场开标,请各潜在供应商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本项目仅接受被邀请供应商参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镇团结路1号 联系方式: 0891-6788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宝萨翠湖庄园12-2 联系方式:徐先生 19961082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9961082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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