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吉州砂石码头一期
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DJS-W2 标段
钢结构工程补遗书(第001号)
各供应商:
根据《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吉州砂石码头一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DJS-W2 标段钢结构工程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2条 相关规定,采购人决定对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吉州砂石码头一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DJS-W2 标段钢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一、采购文件的修改
第一条 本采购项目中采购文件的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响应函及报价函均应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响应函及报价函中的响应人及分包商均等同于供应商。
(本页以下无正文)
采购人: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吉州
砂石码头一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DJS-W2标段项目经理部
采购代理:江西省港航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