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植铭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025-863387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A320000000100592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生态清淤2023年度宜兴段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由以宜发改投资许﹝2023﹞26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湖生态清淤2023年度宜兴段工程施工一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本工程清淤区域位于为宜兴西沿岸湖区,清淤规模为65.01万m3。主要包括底泥生态清淤、固化场地平整及排水沟开挖、土工管袋吹填、底泥固结、余水处理、老排泥场干化土开挖及外运处理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施工一标:大浦港外侧3.8km水域以及乌溪港外侧5km 水域生态清淤约43.41万m3。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约486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234个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10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4年05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8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清淤量20万m3及以上的河湖清淤工程(须采用环保绞吸工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的施工业绩。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社保证明),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12)其他要求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6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1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其他要求2

/

14.社会保险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15.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6.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Q1+B×Q2,
C:评标基准价;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其中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其中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0%。
A:最高投标限价;
Q1:60%、65%、70%三者其一,开标现场抽取;
Q2=100%-Q1
最高投标限价:4700万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32分;2.报价:60分;3.船舶设备2分;4.项目经理业绩1分;5.信用等级:4分;6.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暗标)(32分)
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50页(含25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1.1资源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工期(3分)

1、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1分)。
2、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模板脚手架等安排合理(1分)。
3、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1分)。

1.2临时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保证措施(5分)

1、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现场交通布置和辅助生产设施布置合理等(1分)。
2、职工宿舍、办公区、食堂等区域设计合理、布置得当(1分)。
3、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可行、合理(1分)。
4、弃土区施工方案可行,合理(2分)。

1.3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8分)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1分)。
2、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1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2分)。
4、水土保持措施合理、扬尘控制措施合理(2分)。
5、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1分)。
6、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 分)。

2.2.4(1)

1.4材料组织、土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

1、材料组织。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2分)。
2、质量保证措施可行(1分)。
3、尾水处理方案合理、可行并符合环保标准要求(2分)。
4、工程其余各分部、分项、单元施工程序、工艺合理(1分)。

1.5生态清淤工程施工(4分)

生态清淤工程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4分)。

1.6管袋固化工艺(5分)

管袋固化工艺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5分)

1.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投标报价(6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60分基础上扣1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6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2.2.4(3)

三、船舶设备

船舶设备(2分)

投标人船舶为自有的1条得1分,最多得2分。船舶要求:环保绞吸式清淤船(配备环保绞刀头);其中1艘单艘生产率在200m3/h及以上或泥浆泵清水流量在2000m3/h及以上;另1艘单艘生产率在350m3/h及以上或泥浆泵清水流量在2300m3/h及以上。
设备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船舶参数(如未体现,需提供厂家证明)及所有权人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2.2.4(4)

四、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1分)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2018年8月1日及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担任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清淤量20万m3及以上的河湖清淤工程(须采用环保绞吸工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经历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1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项目经理且为同一人。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与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2.2.4(5)

四、信用等级(4分)

信用等级(4分)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注: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2.4(6)

五、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需提供有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8.其他内容
本批次二个施工标同时开标、评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二个标段报名及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依次评标,评标顺序为:二标段、一标段。如果投标人在前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作为后续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徐植铭
电话:0510-879322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 210019 
联系人:刘伟、朱蒙、潘泽源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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