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ORG16012022071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2-2023年度化工生产四部用双氮化合物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双氮化合物,详见技术规格书
数量:两年度估算数量700吨(中分用量估算350吨,抗盐用量估算350吨)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要求:
2.3.1交货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需求计划分批到货,合同履行期限内按照买方订单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供货,具体时间由买方提前15日通知。
(价格文件“交货期”建议按此条款响应)
2.3.2框架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3.3本物资采购进行期间,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授权的区域协同采购管理小组发布此物资区域协同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包括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执行区域采购结果。
2.3.4其他交货要求:每周送货不低于三次,每次1-2吨,运输过程中,能够保证冬季和夏季环境温度不影响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
2.4交货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化工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4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无效。
3.5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3.6在《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中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3.7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3.8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9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0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质量体系认证中认证范围要涵盖生产、制造或加工双氮化合物。)
3.11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12业绩要求:
1)业绩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日期前。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双氮化合物。
4)业绩合同份数:1份
5)业绩证明文件形式:(a和b需同时提供,方为有效业绩)
a 合同(订单)原件的扫描件;
b 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用户效果证明(用户效果评价需加盖使用方技术部门或质量部门公章。如提供虚假业绩,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3.13 所有未在炼化公司聚丙烯酰胺装置使用过的制造商产品,需进行3天现场试用,具体要求如下:
1)试用料数量:中分用共需约150kg;抗盐用共需约150kg。投标人到货时存储环境为18℃-24℃。试用料不予结算。(投标人提供的包装规格需满足现场生产的加注量要求。)
2)投标人于2022-07-25 15:30:00至2022-07-27 15:30:00联系招标中心,由招标中心登记电话并编号后,三天之内向投标人反馈试用具体事宜,包括试用时间及加剂量要求等。
3)投标人按照要求,将试用料送到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到货后招标方进行采样分析,分析不合格不进行试用,在招标结束后进行退货处理。投标人需保证试用料不影响装置平稳生产,不增加丙烯酰胺单耗。试用过程中,由于试用料问题造成生产波动,影响产品质量,或导致装置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等问题,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填写《安全技术说明》,要求A4纸纵向打印(不允许手写、盖章,不允许留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并随试用料一同递交,不需密封。
5)投标人需附密封完好的信封,信封封口处用打印的封条密封,封条上只允许用宋体五号字打印试用料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便存在问题时联系;信封内应有试用料名称、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并随试用料一同递交。
6)试用效果评价以装置数据为准,使用单位(部级)出具试用报告,试用不合格否决投标。
7)招标中心试用料联系人:姚庆东,联系方式:0459-561660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07-19 08:30:00至 2022-07-25 15:30:00,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08-12 09: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8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8. 发票领取
8.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8.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 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8.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请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 王小庆
电话:0459-5615516
电子邮件: wangxq-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5615713/0459-5615712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技术规格书-双氮化合物2022.7.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