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40kW商用一体式双向充电桩组件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1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cb2412018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招标公司河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韩会峰1863316326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纵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5260768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240kW 商用一体式双向充电桩组件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ZHZCB24120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40kW 商用一体式双向充电桩组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1100 万元;自筹资金 4400 万元;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钢工业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1:车规级 60kW 液冷 SiC 双向带隔离 AC/DC 功率变换模块; (002)标段 2:240kW 商用一体式双向充电桩液冷系统; (003)标段 3:240kW 商用一体式双向充电桩控制 及软件系统; (004)标段 4:240kW 商用一体式双向充电桩整体结构及电气成套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 1:车规级 60kW 液冷 SiC 双向带隔离 AC/DC 功率变换模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 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 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 失信“黑名单”。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企业名称变更: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 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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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标段 2:240kW 商用一体式双向充电桩液冷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通用 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 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 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 失信“黑名单”。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企业名称变更: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
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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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标段 3:240kW 商用一体式双向充电桩控制及软件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 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 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 失信“黑名单”。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企业名称变更: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 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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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标段 4:240kW 商用一体式双向充电桩整体结构及电气成套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 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 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 失信“黑名单”。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要求业绩有 50 台以上功率不小于 240kW 商用一体式双向充电桩销售业 绩。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企业名称变更: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 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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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 按附件 1 格式填写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tianjinzonghe1031@163.com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电子开标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谷园区青果路 99 号科技谷大厦 11 层 1101 室
联 系 人:韩会峰
电 话:186331632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纵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万科时代中心 2311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8526076869
电子邮件: tianjinzonghe103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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