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增10号电钩状态指示装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tnjdjld-0090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增10号电钩状态指示装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7

(新增10 号电钩状态指示装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stnjdjld-0090 )

一、(B)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现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0号电钩状态指示装置

1

技术指标

1.外形尺寸(mm):约460*340*250。

2.重量:≤10kg。

3.适用于10型车钩磨耗程度检测,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特点。

4.组成:面板组成、连挂组成、推送组成、主轴和指示轴等零部件组成。

5.面板组成由面板、把手、支撑架、磁钢和定位柱等组成。支撑架上标有刻度;面板上面具有一个与10型车钩相配的孔,在面板上面还具有用于定位的磁钢和定位柱。

6.连挂组成由钩舌、连挂杆和连挂杆销轴及把手等组成。

7.推送组成由固定块、推送杆组成,用于驱动连挂组成的前进和后退。

8.指示轴上面有刻度线,与面板组成上面的刻度线一起用于检查10型车钩的磨耗状态。

9.表面镀铬。

质量性能指标

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应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质量保证条款

1.产品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产品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设备的任何缺陷责任。

2.产品制造完成后进行出厂验收,合格后发货,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安装调试完成后,试用期间,若达不到使用要求,由设备中标单位无偿拆回。

3.投标产品自完成验收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整套设备质保一年。

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招标方在使用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因中标方未及时处理,导致招标方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质保期内,中标方应对设备安全质量负责,设备在正常维护使用条件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此同时,相应配件的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

3.在投标产品使用寿命期内,因投标产品设计缺陷和制造缺陷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责任期限不受产品质保期限的约束。

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 本设备为交钥匙工程,中标方负责设备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制造费、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的配合。

2. 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到货后与用户沟通,确认条件具备后,按招标方要求日期上门安装、调试;并对使用、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3. 随机配备其他必要的附件,如专用维修的工具等。

4. 提供设备出厂检验合格证书;设备使用维护纸质2份及电子文件1份,包括产品说明书、维护手册、使用说明书、备件易损件明细表、主要外购部件等相关技术文件。

5. 设备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的零部件损坏,中标方免费检修或更换,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在设备寿命期内,中标方应提供技术支持、维修支持以及最优惠价格提供备件,并提供用户控制软件免费安装、升级服务。

6. 设备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2小时响应,售后人员应在接到故障报告后48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快速解决设备出现的任何问题,最大限度的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将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等清晰版文件合并于word文档,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为主题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4.2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每天8:00-11:30,13:30-15:30。

4.3未获得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项目谈判之日现场递交,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南京东机辆段。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谈判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南京东机辆段。届时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

详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

电 话:

项目联系人:庄健

电 话:13002530380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桥支行

账 号:4301011909500140780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南京东机辆段

日期:2021年9月7日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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