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2 13:16信息来源:
泡沫单元整体送排风系统(二次)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2-23 13:16:48
我公司受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委托,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发布公告(发出邀请书),对泡沫单元整体送排风系统(二次)项目(标段编号:0736-ZB20220229/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
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吉林省格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不合格原因 | 评审结果 |
1 | 合格投标人数量 | 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个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二:吉林省禹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不合格原因 | 评审结果 |
1 | 合格投标人数量 | 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个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三:吉林洁欣环保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不合格原因 | 评审结果 |
1 | 第五章中的要求 | *2.3.1.2 提供的除尘器和碳箱制造厂家需要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并有3年200万产品销售案例(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不合格 |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冯蕊
电话:81868671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 2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