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文安县北部新城灾后基础设施防洪排涝及线路迁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文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文审批字(2023)1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文安县北部新城灾后基础设施防洪排涝及线路迁移工程,主要 建设内容为建设改造道路、电力线路、排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路灯安 装等公共基础设施。其中:新建健康路:道路长约 820 米;新建健康北路: 道路长约 984 米; 新建纬五路北延:道路长约 980 米;新建规划六路北段: 道路长约 230 米;新建新一中南 路:道路长约 524 米;新建民安路北延:道路长约 1450 米;改造迎宾大道:道路全长约 10 公里;迁移改造 2 公里 110KV 电力线路;新建智能装备产业园排水管网设施:新建东西经六路 至曙光东路,南北生态路至小白河区域雨水、污水及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新建太阳能灯杆 1200 个;新建 1 座天桥;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文安县城区内;勘察服务期限: 签订勘察合同后 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质量要求:合格;合同估算价:165.88 万元。
2.2 招标范围: 对文安县北部新城灾后基础设施防洪排涝及线路迁移工程进行勘察及相关配合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 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3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 投标禁止期。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 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 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11 09:00:00 至 2023-12-15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02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