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南宁)医药产业基地2025-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4-03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恒(南宁)医药产业基地2025-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中恒(南宁)医药产业基地。
2.2项目规模:项目分为2个地块。其中A地块占地298亩,已建成建筑的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主要为行政办公楼、1号车间、动力车间、产品检验中心、门楼、总配电房、消防水池及泵房);C地块中恒医药智造谷一期、二期项目,已建成建筑的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已销售面积约4.38万平方米。本项目A地块人员基本配置要求项目负责1人(专职,兼顾A\C地块),项目主管1人(专职),持高压电工证及低压电工证各1人(兼顾A/C地块),客服1人,司机3人,IT1人,其他保洁、保安、食堂等若干人员;C地块人员基本配置要求项目主管1人(专职),工程管理人员1人(兼顾日常维修及协助A地块零星项目管理),客服1人,其他保洁、保安、绿化等若干人员。
因历史用工遗留问题,当前正在服务的物业公司中有26名特定人员为本公司原员工(物业服务改革前),本次招标无论哪家单位中标,均须同意并承诺全部接收该26人,并与其以合法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地点保持不变。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服务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未提供承诺函或者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投标将被否决,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服务承诺函》。实际投入人员在满足基本配置要求和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以中标人企业管理水平测算后投入为准。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中标人须同时负责提供A地块和C地块的物业服务:
A地块:占地298亩,已建成建筑的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主要为行政办公楼、1号车间、动力车间、产品检验中心、门楼、总配电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五章):
1.公共秩序服务(含安保服务、消防管理服务、园区施工改造现场秩序管理等)、清洁(建筑物业内及公共区域、含绿地)、客服服务(前台、展厅讲解及协助重要会务等)、食堂服务、车辆管理和司乘服务及协助零星项目管理、高低压维保、检修、日常维修等;
2.其他相关保障园区正常运营管理服务事项;
3.协助处理突发的物业事故;
4.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规定及完成招标人临时性工作指派事项;
5.为招标人职工提供食堂服务,含加工、供应饭菜,餐后清理、食堂维护等;
6.其他应急处理等招标人随时提出的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所有事项。
C地块:采用整体承包模式,自负盈亏;由中标方与入园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按照招标人与入园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向入园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并提供相关物业服务。C地块中恒医药智造谷一期、二期项目,已建成建筑的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已销售面积约4.38万平方米,物业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销售合同约定为1.8元/月/平(前三年均按交7送5缴纳,即:一次性交7个月物业费送5个月物业费),空置厂房不收取物业费用。项目共有约140个停车位,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目前已赠送 89 个固定停车位,剩余约51个停车位。停车收费上限标准(含管理费):普通停车150 元/月;固定车位50元/月;临时停车则按20元/天收费,招标人及招商公司客户车辆停车免费。中标人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五章):
1.公共秩序服务(含安保服务、消防管理服务、园区施工改造现场秩序管理等)、清洁(建筑物业内及公共区域、含绿地)、绿化维保(建设维保期预计还有半年)、客服服务(含增值服务等)、物业费收取、水电费代收代缴、消防维保以及高低压维保、检修、日常维修、入园企业装修管理等;
2.其他相关保障基地正常运营管理服务事项;
3.处理突发的物业事故;
4.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规定及完成招标人临时性工作指派事项;
5.为提升项目营商环境开展的相应的入园企业运营服务;
6.其他应急处理等招标人提出的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所有事项。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服务生效之日起2年。
2.6项目概算:A地块人民币400万元。
2.7项目类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同类项目(基地/物流园/产业园/科技园/厂房)物业服务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服务总(建筑)面积≥7万㎡,且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卫生保洁、安保保卫、设备设施维护等3项内容(服务内容涵盖即可,文字描述可不完全一致);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如合同中服务内容条款未列明具体内容,其表述为“按甲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为准”,则需另提供该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关条款进行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3日17时至2025年2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平台使用费每标段500元,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ygcg/index)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相关说明
7.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各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自行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打印。
7.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5897192/0771-4115077。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个工作日在线提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
如需帮助,请访问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
7.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丹宁
联系电话:0771-2236882
邮箱:huangdanning@wz-zh.com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岭路100号
8.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露菲
座机:0771-5897196
邮箱:gtzx_hlf@163.com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4000200518转1
备 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发票开具电话: 4000200518转3
备 注:负责开具招标文件费发票,平台使用费发票、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相关事宜。
9.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南宁项目事业部。
10.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采购人: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
(1)注册成为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igeps.com)用户。
(2)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后审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
(3)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递交文件。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件中产生的费用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平台费用,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