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答疑纪要2[第(2)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3-12-18 17:3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长泰区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答疑纪要2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修改、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3)条款删除。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4)条款更改为: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免费提供数据临时展示平台,如需接入水利局现有水环境综合治理平台,费用另行计算,增补合同。(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5)条款更改为:投标人需承诺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实现与省级监测平台对接共享,后期设备兼容性接口研发和接入费用,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6)云资源租赁条款更改为:省厅统一开发大坝监测设施平台未完成投入使用前中标单位应在项目维保期内(1年)提供临时平台。竣工验收后,如需接入水利局现有水环境综合治理平台,费用另行计算,增补合同。
5、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7)系统安全保障建设条款更改为:省厅统一开发大坝监测设施平台未完成投入使用前中标单位应在项目维保期内(1年)提供临时平台,费用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临时平台必须保证数据传输、存储的安全性)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龙津溪防洪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