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东新区学前教育5080建设项目(临江中心幼儿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1601031100286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0762-313320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762-33186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2023-06-02 12:34:32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26 09:30:00
开标时间 2023-06-02 12:34:32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6010311002862001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曾丽珍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曾丽珍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3-06-02 12:34:34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6-26 13:3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06-02 14:30:00
公告标题 江东新区学前教育5080建设项目(临江中心幼儿园)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6-02 12:34:32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1600712392268K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1600712392268K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招标项目编号 E4416010311002862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6010311002862001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441600712392268K-20230601-000001-8     平台编码 SYGNHY
https://14.215.227.219:8088/jsgc/004001/20230602/1142382f-d119-43b5-8be5-de274e080d5d.html

公告内容
江东新区学前教育5080建设项目(临江中心幼儿园)招标公告
河公易工(2023)027号
1、招标条件
江东新区学前教育5080建设项目,已由河源江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河江东行审投审〔202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0-441600-04-01-549643,资金来源已落实。建设单位为河源市江东新区鑫晟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江东新区学前教育5080建设项目(临江中心幼儿园)。
2.2 建设地点:新区产业园起步区。
2.3 建设内容:新建临江中心幼儿园,规划办学规模为18个班,新增学位630个,总建筑面积 8889㎡。建设内容包括:幼儿园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室外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评审结果为准)。
2.4 项目最高限价: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建安工程费33053722.43元(其中暂列金额2774188.05元)为最高限价。(最终以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出具的预算审核书为准)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含节假日),需在投标时作出承诺并提供施工横道图(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及保修。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 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3.6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正式员工,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2023年3月至5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2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交20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以电子保函(即电子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的:本项目不接受纸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投标人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电子保函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
5.3.2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3.3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5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6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 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8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5.9 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2018〕77号)的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5.10 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24号)的要求,按统一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5.11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规建通〔2018〕204号)的要求,一是实行分账制管理,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二是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应当在项目出入口设置生物识别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
5.12 中标人落实项目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要求的同时,应当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82号)的要求,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5.13 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2018〕309号)要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5.14 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6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上传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62-3133202
地    址:河源市江东新区管委会2号楼2楼
 
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62-3318683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第三区文昌楼四楼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62-3828061
地    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 8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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