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电化铝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电化铝
金额
1143.8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qtjt2024011805
预算金额
1143.85万元
招标公司
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张枫
招标代理机构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宋盈达
中标公司
新郑市吉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143.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房志超
公告正文
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电化铝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QTJT2024011805)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4月2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电化铝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新郑市吉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43.854359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镇江景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39.963036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恒丰材料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93.069103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4名:浙江春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07.874905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新郑市吉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房志超/; 中标候选人(镇江景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贾翔/; 中标候选人(恒丰材料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宇晨/; 中标候选人(浙江春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潮/;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新郑市吉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镇江景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恒丰材料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春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新郑市吉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序第一; 中标候选人(镇江景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序第二;
中标候选人(恒丰材料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序第三; 中标候选人(浙江春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序第四;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太和东里21号 联系人:张枫 电 话:0417-35365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人: 宋盈达、刘映彤、周金昌 电 话: 024-23883380-8130 电子邮件: LNQT201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衣达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必埋《盖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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