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涌疏浚工程淤积物(地块2)处置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757-877612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北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进行佛山市三水区芦苞涌疏浚工程淤积物(地块2)处置(第三次),并定于2023年 7 月 14 日上午10时30分在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所开标室进行公开竞价。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标的类型及数量:淤积物(地块2);淤积物堆放方量134880.1立方米,面积约280亩。若淤积物堆放方量实际数量与招标数量有偏差,以实际数量为准,不再进行多退少补。淤积物是被江水淹没、自然沉积的物品,其组成的成分、品质等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淤积物品质、用途等方面的任何责任,其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招标淤积物按现状处置,所有披露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投标人应对淤积物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淤积物的资料及现状(包括瑕疵),投标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投标人接受淤积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承担中标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招标人、代理机构均不对淤积物的瑕疵作任何担保。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位于三水区芦苞镇芦苞涌大宜岗段右岸“地块2”,面积约280亩。
(三)合同期限:经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清运。本项目必须按计划实施,且清运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
(四)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未完成清运的,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支付场地租金,具体条款详见《淤积物清运合同》。
(五)交易底价:人民币8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人民币捌拾元整)。
二、项目招标要求
(一)本公告中的淤积物堆放方量实际数量与评估明细表中的有差异时,具体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作保证,不再进行多退少补。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二)本公告中的淤积物按现状进行竞价和移交,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保证招标的淤积物的成分、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投标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淤积物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三)本次招标因交接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淤积物交接、清洗、运输等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中标人在淤积物外运过程中,须委托具备相关施工资质和道路运输资格的单位进行。
(五)中标人在清运淤积物过程中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六)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人民币陆拾万元整),以现金转账或者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缴纳,中标人在《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
(七)中标人应按照《淤积物清运合同》要求支付全部价款。
(八)招标人对淤积物的品质、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不提供任何保证;中标人接收淤积物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无权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要求。
(九)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招标人原因导致淤积物成交后,中标人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中标淤积物的权益和权利的,中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作任何担保。
(十)中标人须承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淤积物清运合同》版本签署。
(十一)中标人自交接之日起负责中标的淤积物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淤积物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十二)资源量评估勘查工作报告、测量图纸等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机构均可参加。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参加的除外。
四、投标人资格核验和办理登记手续
(一)投标人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1、如为企业法人:提供①具有建筑材料销售的经营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为准);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为自然人: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卡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交2020年以来没有违法采销河砂和无商业贿赂犯罪的保证书(格式自拟)(如有隐瞒或失实,查实后转让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解除《淤积物清运合同》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转让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名。
4、投标人须提交上述1—2项的材料(一式两份)至代理机构处进行竞买资格核验,并请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3年 7 月 4 日至2023年 7 月 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3号楼305(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本项目报名费:人民币300元,报名费收后不退。
(五)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六)本项目如公示期内只有1人获得投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如公示期内有2人或以上的投标人获得投标资格且竞标当天通过现场资料审查的,进入竞价流程(竞价方式按公告竞标规则执行)。
五、投标保证金
(一)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 7 月 13 日18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于开标会开始前携保证金汇款单、有效身份证明及《资格审核通知书》到开标会场办理竞价登记手续、领取号牌。未中标的投标人之保证金根据有关的流程审批后退还(不计利息)。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蓝湾支行
账 号:44441601040005789
转账备注:淤积物处置
六、竞价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竞价为现场明标报价,根据“自有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
(二)当第一个投标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作为对人民币8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人民币捌拾元整)为最低竞价价的接受;
(三)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不少于人民币1元/立方米/次(每立方米人民币壹元/次)的递增,直至无人举牌为止;
(四)投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第三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五)当投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中标成交后,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当场签署《现场成交凭证》;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其支付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在开标会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均不对投标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八)中标成交后,中标人须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委托人签订《淤积物清运合同》。
七、中标
本次淤积物招标项目采用采用“价高中标法”现场明标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1名中标人,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成交价款支付: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直接划转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九、淤积物的交付
(一)本项目清运期限6个月,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现场接收淤积物,否则,中标人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双方签订的《淤积物清运合同》,所有后果、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接收和销售能力,提请注意相关风险。      
(二)若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并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接收淤积物的数量不足134880.1立方米时,以实际数量为准,招标人不再进行多退少补。中标人不得要求招标人另行增加开挖清运数量或延长交付期限或其他地方提供淤积物。
(三)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清运的淤积物只能地块内现场筛选,不能在现场或北江河内水洗。如违反要求,招标人有权处罚并要求中标人作出赔偿。
(四)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清运完成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测绘要求恢复地块标高。
(五)中标人自行承担接收淤积物和堆场租金、管理等一切的费用和责任。
(六)中标人须按照合同约定数量及测绘报告约定范围内进行开挖清运,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超范围开挖清运,根据超挖清运数量按300元/立方米标准支付修复赔偿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七)中标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详见《淤积物清运合同》。
十、免责声明
本项目淤积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招标人负责解决,我代理机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让淤积物的清运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开标后,中标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2个自然日公示,若无异议,中标人凭开标当日发出的《成交通知书》5个自然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淤积物清运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通知书》上约定合同签订的时间自行到达双方约定地点进行签订),若逾期,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有意参与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登记手续,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4、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必须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计取并下浮20%,计算基数为中标价。若中标人不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有权在投标保证金中支取。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4 日上午10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所开标室(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
投标人请于2023年 7 月 14 日上午10时30分前,到达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或资料不符作弃标处理。
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理机构开出的报名费收据和《资格审核通知书》;如为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理机构开出的报名费收据和《资格审核通知书》。
2、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87761288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3号楼3楼305
2、招标人:佛山市北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7-87232991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成公路167-1号
 
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附件下载:地块2附件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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